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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作战:引领未来刑侦工作新标杆

时间:2010-09-19 00:00:00 【字号 】 【关闭

  
  “网上作战”是指公安机关在信息化时代下,利用信息网络开展防范、控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工作。1999年,公安部建立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展开网上追逃,第一次将信息技术与追捕在逃人员工作结合起来,在3个月时间内抓获在逃人员23万名。这是刑侦部门开展网上作战的开始。  

  今年7月27日至28日,公安部刑侦局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网上作战经验交流会。十年间,“网上作战”从无到有、从起步到壮大,在整个公安机关信息化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已经成为刑侦工作的必由之路和侦查破案的主要作战方式,成为引领未来刑侦工作的新标杆。各级刑侦部门以实战应用为目标,不断推进网上作战,为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以信息化为依托,催生刑侦工作深层次变革

  引领刑侦工作的创新与变革,破解打击流窜犯罪和管小案两大难题

  在全国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网上作战”经验交流会上,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指出,信息化是一场革命,“网上作战”引领了刑侦工作的创新、催生了刑侦工作的深层次变革。

  ———更新案件侦查工作理念。逐步改变了过去行政主导、案件主导的侦查工作理念,进一步树立了“情报信息主导侦查”的新理念,实现对刑事犯罪的主动进攻、精确打击。

  ———丰富和发展案件侦破手段。拓展了传统的“从案到人”的专案侦查方式,逐步实现了从“从人到案”、“从案到案”、“从物到案”、“从人到人”等相互结合的多元化侦查方式。

  ———破解打击流窜犯罪和管小案两大难题。各地积极依托公安内外信息资源,把过去的个案侦查,转变为串案侦查、类案侦查和规模性侦查;把过去主要围着本地案件转,转变为现在立足本地串全国案件、破全国案件、办全国案件,实现了对刑事犯罪的规模打击、整体打击。

  ———“全国一体”,以合成作战应对新挑战。各地用信息化手段打破地域和警种界限,把各地区、各部门、各警种的资源整合共享,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整体作战的效能。通过“网上作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方式正在由各地区、各警种单独作战、各自为战向多警种、大范围的合成作战、整体作战转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工作的合成作战模式正在逐步形成。

  “网上作战”已成为侦查破案的主要作战方式

  整合公安情报信息资源和社会信息资源,为案件侦破提供信息支持

  开展“网上作战”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及时全面的情报信息支撑。为了更好地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随着近年来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加快推进,全国公安机关先后建成了全国人口基本信息等八大公安信息资源库和全国被盗抢汽车、重大案件、DNA、指纹等一批刑事犯罪信息系统。同时,公安部刑侦局和各地刑侦部门逐步建立起一支专业的信息研判队伍。

  在广东,广州市公安局的派出所信息研判人员有近3000人;深圳市公安局则整合拓展信息资源库180个,入库信息超过20亿条。目前,广东省从省公安厅到基层责任区刑警队建立起了四级专业化“网上作战”专职队伍,深圳、云浮、广州等地公安机关创新侦查机制,突破警种界限,形成了多警种捆绑作战的格局。安徽也建立了专门的机构,省、市、县三级刑侦部门成立了专门的信息研判机构,近400名专门从事信息研判的民警,再加上1000多人的兼职信息员,组成了一支专业的刑侦信息队伍。

  据统计,全国通过被盗抢汽车系统已比对查获赃车18.5万余辆,通过失踪人员和无名尸体两个系统已破获命案6248起;利用指纹系统每年破案11万余起,利用DNA数据库每年破获5万余起案件。

  “在信息社会的今天,在整个公安机关信息化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网上作战’已经成为侦查破案的主要作战方式。”据公安部刑侦局局长白少康介绍,目前,公安机关利用信息化手段破获案件的数量已达到全部破案总数的30%以上。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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