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元旦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节假日安保工作,认真汲取柬埔寨“11·22”踩踏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以“防爆炸、防火灾、防拥挤踩踏事故”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 通知要求,一是严格对焰火晚会、商贸展销、文艺演出、灯会、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未经审批擅自举办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要对各地拟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情况进行摸排,对工作排查中发现的未经许可擅自筹办大型活动的,一律紧急叫停,并加强宣传教育,要求活动主办方按正规程序提出申请。三是对批准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指导承办者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开展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四是要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应的警力,协助维护重大活动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随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五是对于重大或跨区域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上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派专人到现场进行督导检查,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共同做好活动的安保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元旦期间,各地将举办千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约503场,其中万人以上的活动约50场,预计参与人员283万人,共部署警力7.4万人。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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