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部署实施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为了让更多的人认知、理解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呼唤更多的交通参与者关注、认同依法出行、文明出行的现代交通理念,引领文明出行时代新风尚,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明交通标志(LOGO)。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设计彩色图形LOGO一枚,同时须在LOGO下方附注设计创意以及相应的文字构思说明。 (一)应征作品设计要准确把握道路交通的文化内涵,能充分体现依法出行、文明出行的道德风范。 (二)作品视觉冲击力强,画面鲜明,富有创意,具有很高的艺术性和美感。 (三)应征作品是投稿人的原创作品,投稿人应保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著作权。 二、征集截止时间 本次活动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10日(以邮戳日期及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征集办法 应征作品应以如下两种方式送达: (一)书面文稿邮寄方式 (1)作品制作成A4纸大小的纸质样稿,同时标明设计创意和文字说明(图片格式为psd格式)。 (2)邮寄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宣传教育处,邮政编码:100741。请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文明交通LOGO征集”。 (3)信中请随附作者的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联系方式。 (二)电子文稿方式 (1)作品另应以电子邮件或光盘形式发送。 (2)邮件地址为: wmjtlogo@163.com ,邮件请标明“LOGO征集”。 (3)邮件内容应包含:LOGO标识及附注的文字说明;作者姓名,联系地址以及电话联系方式。 四、作品评选和奖励 本次活动设评选优胜奖2名,奖金3000元;入围作品奖10名,奖金各500元。主办单位将组织各方面专家进行评议和投票,确定优胜作品及入围作品。最终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及公安部网站、中国警察网、中国文明网公布,并另行通知优胜奖、入围作品奖作者领奖方式。 五、其他 文明交通官方LOGO将广泛使用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文明交通志愿活动。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底稿。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所有。 咨询电话:010-66262798,联系人:赵警官,王警官。 附件:征集活动承诺书 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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