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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文明交通标志(LOGO)的启事

时间:2010-12-02 00:00:00 【字号 】 【关闭

   
  2010年初,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部署实施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为了让更多的人认知、理解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呼唤更多的交通参与者关注、认同依法出行、文明出行的现代交通理念,引领文明出行时代新风尚,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明交通标志(LOGO)。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设计彩色图形LOGO一枚,同时须在LOGO下方附注设计创意以及相应的文字构思说明。

  (一)应征作品设计要准确把握道路交通的文化内涵,能充分体现依法出行、文明出行的道德风范。

  (二)作品视觉冲击力强,画面鲜明,富有创意,具有很高的艺术性和美感。

  (三)应征作品是投稿人的原创作品,投稿人应保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著作权。

  二、征集截止时间

  本次活动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10日(以邮戳日期及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征集办法

  应征作品应以如下两种方式送达:

  (一)书面文稿邮寄方式

  (1)作品制作成A4纸大小的纸质样稿,同时标明设计创意和文字说明(图片格式为psd格式)。

  (2)邮寄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宣传教育处,邮政编码:100741。请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文明交通LOGO征集”。

  (3)信中请随附作者的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联系方式。

  (二)电子文稿方式

  (1)作品另应以电子邮件或光盘形式发送。

  (2)邮件地址为:
wmjtlogo@163.com ,邮件请标明“LOGO征集”。

  (3)邮件内容应包含:LOGO标识及附注的文字说明;作者姓名,联系地址以及电话联系方式。

  四、作品评选和奖励 

  本次活动设评选优胜奖2名,奖金3000元;入围作品奖10名,奖金各500元。主办单位将组织各方面专家进行评议和投票,确定优胜作品及入围作品。最终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及公安部网站、中国警察网、中国文明网公布,并另行通知优胜奖、入围作品奖作者领奖方式。

  五、其他

  文明交通官方LOGO将广泛使用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文明交通志愿活动。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底稿。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所有。

  咨询电话:010-66262798,联系人:赵警官,王警官。
   
   
  附件:征集活动承诺书   


                                                              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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