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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播报:

各地全面加强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时间:2010-11-30 00:00:00 【字号 】 【关闭


  黑龙江:创建经侦工作网上绩效考评系统

  黑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在深入研究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创建了《全省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网上绩效考评系统》,实行对各市公安机关经侦重点工作目标的绩效考评,对提升全省经侦工作水平发挥了强劲的牵动作用。2006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6项打击经济犯罪主要指标较2001年1月至2005年10月:警均破获案数提升19%%,警均破获积案数提升33%%,警均起诉案件数提升14%%,挂牌案件结案数提升41%%,警均抓捕在逃人员数提升23%%,情报信息直接破案数提升47%%。

  在绩效考评工作中,黑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注意在考评内容设定上突出重点,确定了以侦查办案、追逃协查、情报信息、执法监督、督办交办、调研宣传、队伍建设7个项目为主体,以警均破案数、破积案数、抓获在逃人员数、督办案件结案数、情报信息采用数等23个小项为参数的考评内容;在考评分值配比上偏重打击,实行千分制配比方法,设有固定目标和非固定目标两项分值。其中,固定目标的分值用于对7个主体项目的考评;非固定目标的分值用于对全国和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的考评;在考评数据采集上明确了采集主体、采集内容、采集渠道和考评数据的审核流程。每月综合考评数据形成后及时上网公布,接受全省经侦部门和经侦民警的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的问题发生。此外,他们还将平衡计分法的评价原理引入到绩效考评工作中,精心研究制定了绩效考评计算公式,使得所有被考评单位“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在不看“绝对分”只看“相对分”的评比方式下,全省经侦部门形成了“始终紧绷争先恐后之弦、始终保持摽劲夺标之力”的态势。

  安徽:全力打击处置非法集资犯罪

  近年来,安徽省一些不法分子以公司为掩护,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产品认购、联合开发、投资入股为幌子,面向社会公众大肆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个案集资数额最多达几十亿元,涉及全国23个省市。安徽省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会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果断行动,依法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查处力度,成功处置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

  2007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非法集资类案件442起,已起诉案件328起,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49名,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亿余元,依法办结安徽亳州市兴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安徽万物春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安徽太岛农林科技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阜阳亿源农业科技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4起特大非法集资案件。在万物春案件中,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主犯唐亚南作出死刑终审判决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年1月,唐亚南被依法执行死刑。

  安徽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不断加强以非法集资联席会议为平台的协作配合,密切与省维稳办、金融办、银监局、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23个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在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理念基础上,推广营造正确的舆论引导氛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周密部署、统筹谋划、攻坚克难,不仅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而且为处置工作创造了一个平稳有序的法制环境,保障了打击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非法集资蔓延的势头在安徽省得到了有效遏制,公安机关坚决果断的打击措施,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

  吉林:十个环节规范经济犯罪案件管理

  近年来,吉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从健全规范、完善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入手,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工作中,他们努力健全案件管理规范,制定下发了《吉林省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管理细则》,对执法程序、办案协作、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等10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围绕5项职能共8类职位,推广制定岗位职责标准、基本技能标准,有效解决了职责不清、出现过错难以追究等问题。

  同时,不断完善案件管理机制。一是通过机构调整强化经侦总队的执法监督、综合研究和情报信息职能,实现工作职能由偏重直接办案向注重指导和管理的转变;二是对案情重大复杂、侦办难度和阻力大的案件,实施派驻参办、实地指挥和牵头侦办等方式。对重点信访案件和公安部督办案件、省厅指定管辖案件以及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严重等案件,实施重点督办;三是通过听取办案人汇报、查阅案件卷宗等方式,每年随机抽取200起案件进行评估、量化打分,落实奖励和惩罚措施;四是将可能存在执法过错的案件一律列为省厅执法监督案件,及时启动执法监督程序,逐项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切实推进案件管理信息化。一是将经济犯罪案件的办案程序等纳入警综平台,加快推进案件网上办理;二是强化案件网上考评,建立网上执法部门和民警的执法档案,并根据网上办案的数量和质量予以加减分;三是创新网上培训,开展远程教学,定期开展案例点评、执法问答、执法指南等指导、咨询,为基层提供互动式执法服务。

  实施上述措施以来,仅今年前10个月,全省经济犯罪案件退补率同比下降51%,经侦涉警信访案件下降56%,案件评估优秀率上升14%、不合格率下降17%,办案周期平均缩短17%,批办、交办案件期限内结案率上升27%。

  云南: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云南省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不断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新举措,严厉打击、严密防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效推动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重视创新保护,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对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规定:有警必接,有诉必应,件件落实;规范执法,追求公平,同等保护;有案必立,违法必究,一追到底;警务公开,接受监督,热情服务。

  密切警企协作,全面维护权利人利益。云南公安经侦部门与中国烟草云南公司、云南白药集团等知名企业建立协作联系机制,积极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通报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手段、动向,有效地防止侵犯权利人知识产权犯罪的发生。

  2006年以来,该省经侦部门与烟草专卖部门联合开展了12次“风暴行动”,破获涉烟案件210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000余名,打掉制假网络92个,有效地推动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密切部门配合,构筑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云南省公安厅推出了《保护知识产权服务经济发展七条措施》,为权利人提供刑事保护“绿色通道”。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主动与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互通情况、各司其责、联手整治”的协作机制,联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查处大批假烟、假农资、盗版光盘及非法出版物等假冒伪劣商品及侵权商品。

  主动跨区协作,积极出击协调查处。云南省公安厅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跨区域案件及时协调,坚决打击。多次协调外省市公安机关查处假冒“云南白药”系列产品案件,捣毁集生产、仓储、运销为一体的制假窝点7个,缴获假冒“云南白药”牙膏2000余件、假冒云南白药膏32262盒以及大量制假设备。

  上海:健全完善经侦警社合作机制

  为应对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新要求、新挑战,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不断健全、完善经侦警社合作机制,积极争取行政执法、经济管理、行业监管等政府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提升主动发现、主动打击、主动控制经济犯罪的能力。

  上海世博会期间,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按照世博安保工作需要,在深化原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又新建了个人外汇交易风险提示制度、世博园区银行卡用卡安全联动机制,以及涉案银行账户、银行卡快速查询冻结机制等一批新机制。通过加强警社合作,经侦总队大幅提升了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成效,圆满完成了世博安保任务。一是线索来源变广。通过整合外部信息资源,获取了大量经济犯罪线索,2010年通过警社和区域警务合作取得的打击战果约占全部战果的40%%以上。其中,依托与银行机构的协作机制,获取的银行卡犯罪线索占到了线索总量的80%%。二是办案效能提升。通过加强与重点行业内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合作,进一步提升了打击突出经济犯罪活动的能力,开创了打击发票犯罪“四流”(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战法,今年以来缴获的假发票为去年的6.3倍,轨交车站等上海“形象窗口”的假发票叫卖现象基本销声匿迹。三是执法合力增强。世博会期间,研究建立了与工商、城管、旅游局、世博局票务中心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针对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形成了“重点突出、点面结合、外堵内清”的立体化打防网络,累计查获假冒世博会特许商品220余万件。

  山东:大力推动经侦组织机构建设
  
  山东公安经侦部门大力推动经侦组织机构建设,为做好经侦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目前,全省17市经侦支队全部升格为副局级单位,有9名经侦支队长先后提拔到局领导岗位;全省156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经侦大队,其中有132个提高了机构规格,25个实现了主要领导高配,有16名经侦大队长进入局党委班子。

  工作中,他们以规范促发展,狠抓基础建设,着力夯实队伍长远发展的根基。突出抓好“硬件”建设,经侦总队印制了《全省经侦系统统一标识示例》,指导、督促全省基层单位建立了规范统一、具有经侦特色的受案室、审讯室、询问室、监控室、档案室、物证室、值班备勤室。目前,全省经侦系统建立规范“七室”的单位达97%%;共配备微机2950台、业务用车1158辆,人均分别达到1.07台和0.42辆。

  狠抓“软件”建设。经侦总队先后制定了全省经侦部门正规化建设、等级化管理、执法办案、廉洁从警以及内务管理等方面的40余项制度规范,使每个单位和每位民警都能做到工作有标准、行为有规范、考评有依据,逐步实现了由“人管人”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转变。

  狠抓素质强警,着力加强教育训练。经侦总队先后制定实施了全省《经侦部门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经侦民警训练正规化建设三年规划》等文件,连续6年举办大规模的经侦支队长、大队长培训班,实行首任经侦支队长、大队长参训和必考制度。

  全省经侦部门还依托信息化建设搭建的技术平台,推动建立了“以情报信息为支柱、以基础建设为保障、以打防控结合为重点、以全方位协作为平台”的新型办案机制,提升了经侦部门主动出击打击经济犯罪的战斗力。

  江苏:充分发挥派出所职能优势
  
  近年来,江苏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围绕经侦警务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职能优势,在提升打击经济犯罪效能、服务企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工作中,江苏公安经侦部门通过科学赋予派出所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权限,严格规范派出所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积极探索由派出所承办简单经济犯罪案件侦查职能。在全省经侦民警未增加的情况下,通过派出所参与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办案数量逐年递升。2009年,全省受理案件同比上升43%%,立案同比上升37.2%%,抓获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43.3%%。今年1至11月,全省受理案件8443起,同比上升26%%;立案8141起,同比上升20.8%%;抓获犯罪嫌疑人7592名,同比上升32.6%%。

  同时,充分发挥派出所社区警务优势,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效能。一是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防范辅导和法律咨询服务。今年以来,走访企业12044家、市场1478家、社区1828个,发放《防范预警建议书》2.1万余封,开展法制宣传讲座584场,获取案件线索2000余条,防范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00多起。二是依托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农村警务室和治安岗亭,探索建立“经侦片警”制度,以包片经侦民警和派出所经侦联络员为主要力量,开展经侦宣传和预警防范服务。三是建立所队联动机制,提高对企业报警求助的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内、外信息交流平台,确保及时向派出所、企业发布预警信息;建立短信发布平台,向挂钩联系企业的管理人员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此外,他们还充分发挥派出所信息灵、触角广、情况熟等优势,明确派出所经侦情报信息工作职责,建立一体化研判机制,不断完善派出所情报信息的源头采集、网络传输、综合研判、深度应用机制。
   
  浙江:逐步创新完善警企协作机制
  
  浙江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牢固树立“以服务经济为第一要务,以打击犯罪为第一职责,以防范案件为第一效益”理念,以警企协作为载体,努力提升打击与防控经济犯罪的效能和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的实效。

  工作中,浙江省公安厅出台了《关于当前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帮助企业克难解困的若干意见》,较好地统筹了侦查办案、维护稳定与服务发展的关系。

  浙江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注意突出重点,提高打击防范精确度。以易受侵害、易发案企业及易滋生经济犯罪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建立实施警企协作机制,出台《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若干规范》,确立“党政主导、公安主力、部门协同、综合施策”工作要求,竭力提升打击经济犯罪效能。2009年以来,通过警企协作,摸排涉嫌经济犯罪线索1900余条。同时,通过走访座谈、互动交流、进企入厂等方式,加强对企业涉案、涉稳以及经营风险等情况的调查摸排,并分类登记建档,帮助企业堵漏洞、控危害。

  浙江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创新形式,拓展警企协作广度。一是选择当地龙头企业、行业标杆企业和处于产业链上游企业等,建立经侦警企协作联系点。二是走访恳谈,面上铺展。2009年,全省经侦部门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走访调查7700家企业,摸排出不安定因素1074条,分别落实防控措施。今年,又专题部署“千警访万企”活动。三是在侦办案件中实行“一案一策”制度,逐一剖析案发原因,提出防范建议,指导督促企业“亡羊补牢”。

  此外,他们还将警企协作常态化、系统化列入全省公安机关“三项建设”重点,实行项目化管理。充分运用互联网受众面广、即时便捷的优势,建立警情在线、警企QQ群、警企交流网站等对话平台,扩大了预警防范受众面,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反响。

  广东深圳:推进经侦工作“一体化”运作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过科学调整运作模式,逐步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效能。今年1至10月,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426起,同比下降1%%;立案2847起,同比上升7.6%%;破案2851起,同比上升47.6%%。

  深圳经侦支队从3个方面入手,逐步理顺经侦部门内外部工作机制,增强整体联动工作效能:一是在原来设立派出所经侦联络员的基础上,选择条件较好的派出所试点成立经侦中队或经侦工作组,并同步调整派出所办理经侦案件的审批程序、统计查询权限,整合市、区、派出所3级经侦队伍,推进全市经侦工作的“一体化”运作;二是逐步建立了督办、交办、提办、合办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支队职能优势,建立挂点、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帮助分局和派出所解决在资源共享、线索排查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三是主动加强同金融监管、税收征管等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通过构建联合执法平台,形成打击合力。

  深圳市局党委对经侦部门赋予了特殊的人事政策,允许支队在全局范围内选拔配备经侦民警,逐步建立全市经侦人才库。同时,进一步完善经侦部门法制委员会审核程序和议事规则,加强对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职务侵占等八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案件的审核把关,不断提升经侦部门整体执法质量;建立“说情报告”制度,规定经侦民警不得随意打听、对外告知案情,如遇有关人员说情或询问,必须做好登记并逐级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和支队领导。此外,借鉴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和兄弟单位经验,筹划设立经侦办案区,配齐配全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等设施,防止在审讯、关押等环节出现问题,切实保障办案安全。
   
  四川成都:建设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社区(村)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机关从转变执法理念入手,积极开展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社区(村)建设活动,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支持,市、(区)县公安机关领导,经侦部门组织推进,街道社区、农村村社、派出所、社区民警共同实施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格局。自开展创建活动以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发案呈明显下降趋势,据统计,2007年全市共发案27起,2008年发案19起,同比下降29.6%%,2009年发案11起,同比下降42.1%%,今年截至目前仅发案6起。

  工作中,成都市公安局以城市社区和农村村社为平台,积极开展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社区(村)建设活动。自2007年开始,全市先后在151个社区(村)开展试点工作。至2008年底,全市2111个社区(村)已全面开展了建设活动,先后涌现出社区警务室创建模式、街道办事处创建模式、写字楼、农家乐阵地控制创建模式、派出所经侦联络员创建模式、农村夫妻警务室创建模式等。同时,各建设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防范宣传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危害性的认识。

  成都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将无涉众型经济犯罪建设活动纳入全市社区和农村警务改革整体部署,一并考核落实。2008年,成都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社区(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派出所经侦联络员制度的通知》,就派出所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专业手段和跨县(市)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作了明确规定。此外,市公安局要求各派出所经侦联络员必须由分管基础工作副所长或刑警中队长担任,并吸纳经侦支队作为考核成员单位,将各派出所创建活动的好坏作为评定派出所等级达标的重要标准。截至2008年底,全市245个派出所配备经侦联络员300余名。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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