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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高等教育10年回眸

时间:2010-11-24 00:00:00 【字号 】 【关闭


构建公安特色高等教育体系

培养服务实战公安专门人才

                  ——公安高等教育10年回眸

进入新世纪以来的10年,是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开拓创新、快速发展和成效显著的10年,也是公安高等教育深化改革、锐意进取和全面提高的1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各级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公安高等教育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办学方向,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坚持育人为本,坚持警务化管理,充分发挥在公安教育训练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改革发展进程,为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办学实力明显增强

公安高等教育的办学层次显著提高,公安高等教育的布局结构更加合理——公安高等院校由17所增加至34所,其中本科院校由3所增加至18所,布局覆盖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铁路、林业系统。

公安高等教育师资队伍规模、结构更加合理——专任教师总数达8724人,其中,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488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3667人,兼职教官1415人。

公安学科专业体系更加完备——公安本科专业由5个增加至24个;硕士学位授予点由2个增加至30多个;公安高等教育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实现零的突破。

公安高等教育的培养规模进一步发展——公安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由8万余人增加至15万余人,增加了88%

公安高等教育的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公安高等院校的年度教育经费达33.64亿元,院校占地面积3万多亩,教室、实验室125万平方米,警务技能及体育训练场所127万平方米,藏书总量近1802万册。

服务实战能力显著提高

坚持公安高等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统筹协调发展,人才培养与警务理论和科技研究相互促进,充分发挥为公安机关培养输送专门人才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据不完全统计,10年来,公安高等院校共为公安机关培养输送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近20万人,成为公安工作的生力军和骨干力量;完成近20万人的公安成人高等教育任务,有效提高和改善了公安民警的文化程度和知识结构。举办各类培训近10万次,参训民警近100万人次,培训范围从各级领导干部轮训到各种专业培训,促进了领导干部管理水平和民警业务能力的进一步提高;积极承担外警培训工作,成为促进我国公安机关与国(境)外警务机构交流与合作的新窗口。在“三基”工程建设、“大练兵”“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和构建“大教育大培训”体系及其他工作中,公安高等院校充分利用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通过专题讲座、专项培训、专家咨询、技术鉴定、成果应用等形式,积极为基层公安实战部门开展岗位练兵和基层基础建设服务,大力协助各级公安机关破获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在重大安保活动特别是在“奥运安保”、“国庆安保”、“世博安保”和“亚运安保”工作中,公安高等院校派出近30万人次的师生增援力量,他们过硬的业务素质、严明的纪律作风、顽强的工作精神和出色的工作业绩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

教学科研成果日益丰硕

根据培养公安专门人才和服务警务实战的需要,开展了具有公安特色的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教研教学)成果奖1000余项;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教研)课题近4000项;编写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400余种,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优秀(精品)教材近300种;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近40项;在国际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2000篇,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近10000篇。特别是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以来,公安高等院校先后取得近2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60余门国家级精品课程等80多项国家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和300余项省(部)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标志着公安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有力提升

全国公安高等院校的广大教师教官和教育工作者以培养共和国忠诚卫士为己任,把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作为永恒追求,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潜心钻研、严谨治学,脚踏实地、奋发进取,培育了一批又一批公安专门人才,为公安教育事业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汗水,为人民公安事业的发展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他们中间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和贡献突出的专家学者。目前,公安高等院校有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7名,全国公安系统模范教师、模范教育训练工作者28名,全国公安科技英才2名,享受国务院和省(部)特殊津贴专家100多名,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称号的近50名。

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公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健全完善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合作培养人才机制,按照“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突出能力培养”的理念,构建公安专门人才“三结合”的培养模式(即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校内培养与公安实践相结合),形成了富有公安特色的培养方案体系、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体系、教材体系,特别是完善了特色鲜明的实践教学体系。2008年以来,公安高等院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面向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录、专业化培养,为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级以下公安机关培养、输送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自200817所公安院校参加首轮试点工作以来,改革范围迅速向全国扩展,至2010年试点院校数量已增加到31所,共设置30余个本、专科专业(专业方向)。2008年、2009年改革试点分别招录4024人、13832人,2010年计划招录13900人,分别占当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总数的78%60%72%。今年7月下旬,20104000多名毕业生顺利毕业,并相继走上工作岗位,初步实现了预期目标。以此为契机,公安高等院校进一步调整办学重心和职能定位,着力突出警察职业素养、公安专业能力和警务技能的培养,初步构建了“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

当前,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公安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公安高等教育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及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强新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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