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案件侦办周期长、警力经费投入较大的状况,公安部决定对拐卖儿童案件实行“一长三包制”。“一长”就是县市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要担任专案组长;“三包”就是专案组长要对案件侦办、查找解救被拐卖人员、安抚被害人家庭工作全程负责到底。 公安部要求,今后凡是发生的拐卖儿童案件,县市区公安机关要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案件没有侦破,嫌疑人没有到案,被拐卖儿童没有找回,专案工作就不能放松,“一长三包”的责任也不能撤销。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按照“一长三包”的要求,快侦快破现行拐卖案件,积极侦破历年累积案件。公安部将从各地历年累积的拐卖儿童案件中,梳理影响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列为公安部重点督办案件,分批下发各地,按照“一长三包”的要求,逐案成立专案组,强化破案攻坚工作。重点督办案件的撤销,要在破案解救受害人后报公安部批准。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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