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23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和国务院安委会“3·21”专题视频会议要求,充分认清形势,坚定工作决心,抓住关键环节,强化管理措施,密切部门合作,推动责任落实,把预防营运车辆事故,特别是预防客运车辆重特大事故作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坚决把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遏制住,确保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
黄明指出,近年来,营运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占重特大事故总量的比重居高不下。“十一五”期间,营运车辆肇事导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27起,占总量的84.1%,其中营运客车肇事95起,占62.9%。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8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其中7起为营运车辆导致。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客车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做到“五个到位”:一是隐患排查要到位。要对所有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和驾驶资格开展清理排查,坚决杜绝隐患车辆出站、上路。二是路面管控要到位。要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国省道市际、县际临时执勤点,坚持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严格落实“六必查”要求,坚决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驾驶资格与准驾车型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三是源头把关要到位。要严把机动车登记和检验关,从现在开始,立即对所有客运车辆定期检验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同时严把驾驶人考试关,对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要结合实际增加山区道路、高速公路、恶劣天气等条件下的考试项目,提高客车驾驶人在各类道路条件下的驾驶适应性、实用性。四是宣传教育要到位。要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组织对所有运输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和营运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驾驶人的从业荣誉感和责任感。要通过“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深入运输企业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建立互信合作关系,共创文明交通。五是抄告提示要到位。要及时将营运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抄告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加强行业和综合监管。要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提示、警示信息,曝光事故案例,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黄明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强化综合预防。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大追究力度。对发生的每一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都要对各个管理环节开展责任倒查,对失职渎职人员坚决依法追究责任。要建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调查分析和会商制度,及时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安全形势和事故规律特点的研判,剖析典型案例,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和整改措施,同时注重政策研究,解决深层问题,坚持标本兼治。 会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就加强行业监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出了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就开展专项行动作了部署。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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