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公安部、中央文明办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实施2011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强调,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这一目标,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突出抓好大城市,全面启动中小城市,同时辐射县乡、农村,继续下大力气整治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解决本地最突出的交通陋习,着力解决影响文明交通的突出问题。 2010年1月公安部、中央文明办联合部署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黄明对此充分肯定。他指出,今年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推进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把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与当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本地实际,加强分析研究,科学论证、细化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抓防范,最大限度地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要把客运、货运交通安全作为今年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事前防范、有效防范、综合防范上下功夫。要突出教育在先、预警在先、把关在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要抓整治,坚决遏制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各地要坚持严格执法,依法严肃查处醉驾、飙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酒驾整治要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延伸,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阶段性、区域性整治行动,严查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要抓整改,大力改善道路安全通行环境。要定期排查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管理设施现状,防止因道路硬件设施不完善诱发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要大力推动实施“生命防护工程”。 黄明强调,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要抓源头,着力提高人的文明交通素质,和各种交通陋习作斗争。要推动文明交通进学校、进课堂。全面启动“护卫天使行动”,加强校车管理。要积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要抓宣传,积极营造文明交通共建共享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不断创新手段,广泛传播道路交通安全理念、规则和常识,继续扩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覆盖面、影响力。要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着力营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及时曝光交通陋习、危险驾驶行为及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实行责任倒查。要抓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发挥大城市、中心城市的辐射示范作用,要在县市一级广泛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建设,推动县级人民政府积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要认真、扎实抓好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安全驾驶员评比活动,选树一批文明守法模范,推动良好文明交通社会风尚的形成。 黄明最后强调,文明交通不是一蹴而就的,要用好社会力量、道德力量、法治力量、科技力量和舆论力量,注重软硬结合、长短结合、上下结合、城乡结合,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南省、浙江省杭州市、云南省丘北县和首都文明办有关负责同志在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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