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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出台《基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规范》

时间:2011-02-17 00:00:00 【字号 】 【关闭

  
  日前,公安部政治部正式出台了《基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共六章,三十七条,首次明确了基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基本制度,为基层公安机关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统一标准和规范。其中,依托信息化成果开辟思想政治工作新阵地、做好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建立民警心理疾病预防和干预机制、规范基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比等内容成为亮点。

  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规范》规定了基层公安机关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原则、主要任务、基本内容、重要制度、组织管理和考核评比等内容,为基层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一套较为科学、稳定、可操作、可考核的标准体系,其主要特点有:

  以人为本,彰显人文关怀。明确将 “以人为本,关心民警的发展需求,注重民警的全面发展”写进“总则”,在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强调要保障和鼓励民警正常休假,落实补休或加班补助制度;每年对全体民警进行一次体检;建立民警心理疾病预防和干预机制。

  建章立制,用制度指导和保障工作落实。《规范》进一步明晰了一岗双责制,明确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民警思想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家访慰问制度等基本制度,规范了基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考核评比,切实解决了思想政治工作做什么、谁来做、怎样做、如何评估等问题,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操作性。
  与时俱进,丰富和创新了基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将文化育警、心理训练、社会实践、公共关系等内容正式纳入工作范畴,此外,还纳入了如何利用新兴媒体开辟思想政治工作新阵地,以及切实做好战时思想政治工作等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据悉,《规范》自2007年始起草,经多方征询和多次修改,吸取了各地的经验做法,立足于当前各地基层公安机关已经构建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力求通过建立一套富有生机活力工作制度,体现新时期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科学性和整体性原则,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正规化建设和基层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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