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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11-01-10 00:00:00 【字号 】 【关闭

  
  “三侦会”简介

  1998年经侦队伍组建以来,公安部先后于1998年和2004年召开了第一次、第二次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为积极应对新时期、新形势带来的新任务、新挑战,2010年11月 29日至30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了第三次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简称“三侦会”。会议站在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经侦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三侦会”提出经侦民警要做到“懂业务、懂经济、懂法律,会侦查破案、会做群众工作”等

  会议提出的正确处理好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维护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创造力、“破大案”与“办小案”、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四个关系”,打击重心前移和健全完善资金查控、办案协作、协调会商、绩效考评等机制,以及经侦民警要做到“懂业务、懂经济、懂法律,会侦查破案、会做群众工作”等,进一步深化了认识、凝聚了共识、强化了措施,必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侦工作,有力推动经侦事业发展、进步。

  党委重视 领导挂帅

  “三侦会”结束后,公安部经侦局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局领导又专门听取了局机关各单位贯彻落实“三侦会”及工作设想的汇报,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经侦部门狠抓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同时在局网站开设专栏,编发专刊23期、刊发工作动态24则。各地公安机关迅速传达学习,认真研究部署,积极谋划措施,强力推动落实,已取得初步进展。

  会后,各地即抓紧向公安厅、局党委汇报了“三侦会”精神。

  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张越专门就经侦主官高配、组建两个副处级直属侦查队、选调经侦警力、保障经侦办案经费等重点工作提出了要求。

  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李申学要求,紧密结合吉林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分步推进贯彻落实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赵黎平要求在全区公安局长会议上传达“三侦会”精神,在经侦总队增设副处级直属侦查队,并抓紧解决总队办案基地。

  黑龙江副省长、公安厅长孙永波要求积极解决经侦工作所需的人、财、物问题,目前能解决的先解决,厅党委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涉及党委、政府支持和协调解决的,专门报告,主动争取解决。

  山西公安厅长杨司要求办好七件实事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厅党委研究提出了在总队增设三个副处级侦查支队、增编80人;将派出所参与经侦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和等级评定范围;在公安厅和各市、县公安机关设立案审委员会等一系列重大举措。

  上海、陕西、宁夏公安厅、局党委在听取“三侦会”精神汇报后,专门向党委、政府做了书面报告。

  天津市局党委要求抓紧整理专报,近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其他各地也向公安厅、局党委或主要领导汇报了“三侦会”精神,北京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傅政华,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舒晓琴,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吴永文,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伟发,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崔亚东,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长李昭,海南省长助理、公安厅长贾东军,江苏公安厅长孙文德,四川公安厅长曾省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长朱昌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长邹全明就贯彻落实工作作出了专门批示或指示。

  多措并举 迅速推进

  各地经侦总队充分发挥自身在贯彻落实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推进贯彻落实工作。

  召开专门会议推动

  吉林召开了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分管领导和全体经侦民警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重庆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传达贯彻“三侦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市局11个直属单位领导、52个区、县分局的主要领导和经侦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新疆召开了全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 “三侦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区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各州、市、地、县公安局领导参加了会议。内蒙古、安徽、新疆将在近期召开的全省(区)公安工作会议上高规格部署贯彻落实“三侦会”工作。天津、四川、云南准备邀请省(市)领导出席经侦工作会议,北京、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甘肃、宁夏、新疆等地也在抓紧筹备全省(区、市)经侦工作会议。

  专门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重庆、陕西在公安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全省(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侦工作的意见。上海市局将公安部《意见》转发至市局治安、网安等11个部门和警种,要求共同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天津、四川、陕西下发了专门通知,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江西正抓紧制定《江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决定》和配套的 《江西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三年规划》。四川拟将起草的贯彻落实意见提请省政府批转下发,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湖南、广东、广西、贵州、甘肃、宁夏等地也在抓紧起草贯彻落实意见。

  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河北经侦总队成立了3个调研组,重点测算全省经侦工作所需的警力数和经费数额,为贯彻落实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吉林经侦总队在全省经侦部门内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并对优秀调研文章进行评选奖励。浙江经侦总队在宁波、绍兴、金华等地召开座谈会,要求在贯彻落实中“做好结合、亮出特点、抓住重点”,并提出了建议党委政府将假币、银行卡、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打防工作列入浙江“平安县市考核”等具体措施。安徽经侦总队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三侦会”调研课题,并下发专门通知进行部署,要求就4大项12个专题开展针对性调研。江西、云南经侦总队组织工作组赴各地宣讲“三侦会”精神并开展贯彻落实工作调研。山东经侦总队在网站上设立了贯彻落实工作专栏,全面、及时地反映全省贯彻落实工作动态情况,宣传介绍各地做法和经验。河南经侦总队组织6个调研组,专门赴正在进行警务机制改革的郑州、新乡、三门峡、商丘、济源等地,就经侦机构设置、警力编制等问题开展调研。广东经侦总队在深圳、揭阳、江门、河源四地分片召开调研座谈会,与全省经侦支队长和部分大队长共同研究贯彻落实工作。

  梳理分解工作任务

  北京经侦总队梳理分解了3类14项工作任务,分别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天津经侦总队专门制定了包含40项工作任务的 《任务分解表》,逐项对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落实时限。河北经侦总队专门梳理了12项重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人、完成时限,并召开全体民警大会进行了部署,要求采取项目管理的方法定期调度。上海按照 “需坚持”、“需完善”、“需重点推进”三类标准,梳理出35项任务,并对6项重点任务分别制定了工作计划。湖北专门组建了“三侦会”目标办,梳理分列各项会议部署,并对需重点推进的警力、机构、经费等重点目标分别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

  积极谋划研究 重点部署突破

  各地在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工作部署积极研究提出下一步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大力加强直属侦查队建设

  河北考虑在确保2011年完成选调任务的同时,先行在省厅和全省经侦部门中选调20名民警,尽快在总队增设两个副处级直属侦查队。山西考虑在总队增设三个副处级直属支队,各配备民警20名,并另充实20名民警到总队现有7个支队中。内蒙古考虑在总队设立编制30人的副处级直属侦查队。江西考虑给总队新增60名警力,增设商业贿赂犯罪侦查支队、涉众型犯罪侦查支队和情报技术中心,级别不低于正处级,并在目前总队直属侦查支队下增设三个正科级大队。云南考虑在总队侦查处下增设4个直属侦查队。青海考虑在总队增设案件侦查支队和外协支队。新疆近日在总队增设了侦查三队,专门负责可疑资金调查和洗钱案件侦办工作。

  大力加强市、县经侦机构建设

  广东考虑进一步加强经侦支队实战力量建设,特别是要加强目前辖区未下设大队的东莞、中山经侦支队的实战力量。广西考虑通过选调新增250名经侦警力,重点充实省、市经侦部门,并积极推动在南宁市辖县、东兴、博白等经济发达地区恢复设立经侦大队。青海考虑尽快完善各州、市、地公安机关的经侦支队设置,在西宁、海东、海西、海北等重点地市的县(区)设立经侦大队,并选调80名民警充实上述地区的经侦支队警力。宁夏考虑恢复银川市经侦支队的独立建制,并在银川市区公安分局设立经侦大队。

  推动经侦情报技术中心建设

  江苏经侦总队将联合省厅人事处就建立省、市经侦情报技术中心开展调研,共同推动建立。山东已经就组建经侦情报中心向省厅上报了专门请示。广东考虑在总队增设技术科,建立具有经侦特色的技术力量。内蒙古、安徽、江西、山东、广西、云南、甘肃、青海、宁夏等地也在积极推进建立经侦情报技术中心。

  大力推动派出所参与经侦工作

  山西公安厅党委明确要求将派出所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情况纳入派出所日常考核及等级评定范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向全区公安机关转发了赤峰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实行派出所经侦联络员机制工作意见》,要求将经侦基础工作纳入派出所职能范围,形成工作合力。山东近期将在泰安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加强派出所经侦基础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推动落实《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派出所经侦基础工作的意见》。陕西经侦总队积极与治安、法制部门联系研究,专门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派出所建立经济犯罪侦查联络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南经侦总队积极沟通协调治安部门,近日即将在海口、三亚、儋州的市区派出所设立经侦联络员。

  加强经侦部门的经费装备保障

  河北将争取设立经侦办案专项补助经费,或在全省公安大要案件办案补助经费预算中设立经侦专项经费。江苏经侦总队将会同省厅后勤处积极协调省财政厅支持,出台省领导交办和省厅督办案件的经费补助奖励办法。江西将积极协调省财政部门,争取每年下拨经侦办案补助经费1000万元。云南考虑制定下发专门文件,明确县级经侦部门装备标准,并尽快采购179套侦查取证设备配发全省经侦部门。

  各地进展情况链接

  河北:以项目管理的方法推动落实各项措施

  2010年12月2日,河北经侦总队即召开全体民警大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一是围绕“三侦会”精神组织开展大调研、大讨论活动,结合河北实际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工作思路和措施;二是积极筹备召开第三次全省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并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河北经侦工作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全省经侦工作进行系统部署;三是主动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协调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解决制约经侦工作发展的警力、机构、经费等问题;四是继续创新和完善经侦案件管理、全警轮训、派出所参与经侦工作等工作机制,切实破解经侦工作发展的难题;五是明确时限和责任,以项目管理的方法推动落实各项措施。

  海南:在部分市区派出所设立经侦联络员

  2010年12月2日,海南经侦总队向全体民警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孟部长的重要讲话和刘金国副部长的工作报告。按照厅党委的部署,海南经侦总队近日将就全省经侦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意见》,修改完善《海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意见》;拟尽快召开全省经侦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三侦会”精神;同时,经与治安部门积极沟通,拟在海口、三亚、儋州3个地级市的市区公安派出所设立经侦联络员,并计划组织开展培训。

  吉林:摸清底数 查找差距

  2010年12月6日,吉林经侦总队召开副支队长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学习 “三侦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拟将会议材料印发全省各级经侦部门,确保人手一本。组织民警以支队为单位开展学习,找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加强本职工作的结合点,研究谋划2011年工作。部署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摸清底数,查找差距。

  新疆:提出四点贯彻落实意见

  新疆经侦总队当天即起草了专报报厅党委,提出了四点贯彻落实意见:一是建议召开厅党委会,听取“三侦会”会议精神汇报,研究经侦工作,并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做专题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二是提请在近期召开的全区公安局长会议上传达“三侦会”精神,并召开全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三侦会”精神视频会议,向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警种、部门传达会议精神,以公安厅名义转发 “三侦会”会议材料。三是建议2011年初召开全区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在认真学习、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大力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四是由经侦总队组织工作组,赴各地召开调研座谈会,征求各地和各警种、部门的意见,推动贯彻落实。

  四川:扎实推进传达贯彻工作

  四川经侦总队先后召开了三个层面的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通报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工作部署。一是组织开展“服务十二五、贯彻三侦会、推进新跨越、我们怎么干”讨论活动,发动广大民警积极建言献策。二是以市、州为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底数现状和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筹备召开第三次全省经侦工作会议,制定并提请省政府批转《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意见》。四是做好贯彻落实“三侦会”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二五”规划实施,以及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

  黑龙江:进一步完善经侦工作机制

  2010年12月10日,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专门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四点工作意见:一是要从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经侦工作和经侦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经侦队伍要加强,素质要提高,经侦工作机制要完善;二是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第五次全省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三是要积极解决经侦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方面问题。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对目前能解决的先解决,厅党委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四是要加大对领导批办、交办案件的侦办力度,对在侦的重大案件特别是涉众型案件要加快办案进程,提高办案绩效。

  山西:要求办好七件实事

  山西省公安厅提出了七条初步贯彻落实意见:一是研究制定贯彻“公安部意见”的实施意见,适时召开第三次全省经侦工作会议;二是鉴于省编委已经批准经侦总队长高配为副厅级,下一步要抓紧报请省委组织部,争取经侦总队长高配,并积极为各市、县经侦部门负责人高配创造条件;三是大力推进总队直属侦查队建设,拟在经侦总队组建三个副处级直属支队,各配备民警20名。此外,再充实20名民警到总队现有7个支队中;四是研究制定派出所办案的范围和程序,加强指导和监督,保证办案质量,相关情况纳入派出所日常考核及等级评定内容;五是切实加强基础业务建设,按时、保质建成经侦情报技术中心和情报技术室;六是组建公安厅经济犯罪案件审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程,同时在市、县经侦部门设立案审委员会;七是按照“三侦会”关于经费保障的工作要求,尽快与财政部门研究解决全省经侦办案经费的保障问题。

  内蒙古:将经侦工作关口前移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向全区转发了赤峰市公安局 《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实行派出所经侦联络员机制工作意见》,要求将经侦工作关口前移,发挥经侦部门业务专门化与派出所触角多元化的双重优势,切实将经侦基础工作纳入派出所职能范围,形成工作合力。

  山东:推动全省经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

  山东经侦总队采取四项措施:一是起草了关于“三侦会”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的报告报公安厅党委专题研究;二是成立了学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三是下发专门通知对全省贯彻落实工作做了细化部署;四是在总队网站上设立了 “学习贯彻 ‘三侦会’精神”专栏。经侦总队已在全省经侦大队中选择了8个大队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地推动全省经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近期还将在全省经侦系统内组织开展 “勇当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大讨论活动,全力争当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

  广东:组织抓好选调经侦民警工作

  广东省公安厅党委提出了下一步贯彻落实意见:召开全省经侦工作会议;以厅名义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意见》;组织抓好选调经侦民警工作,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发案情况、现有警力配备等研究确定选调方案;在经侦总队增设技术科;推动各地经侦部门机构升格或领导高配;加强县级经侦大队建设,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则上都设立经侦大队;重点加强东莞、中山两市经侦支队力量。

  陕西:在全省派出所设立经侦联络员

  陕西省公安厅下发了 《关于在全省公安派出所建立经济犯罪侦查联络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1年1月底前在全省公安派出所设立经侦联络员。

  《通知》规定了经侦联络员的职责:一是开展基础工作。结合社区警务工作,协助开展经侦情报信息搜集、侦破经济犯罪案件、防范经济犯罪知识宣传、管控经济犯罪重点人员,掌握涉及经济犯罪的维稳动态等。二是查办简单案件。经侦联络员是派出所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主要侦查力量。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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