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办理 |  资质申报
 
 
 
 
资讯播报:

法制日报:让民意指导新时期公安工作

时间:2011-01-07 00:00:00 【字号 】 【关闭


法制日报评论员

新年新气象,根据公安部的部署,公安机关2011年第一项工作拉开了大幕。从年初开始到6月底,以市县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所队和窗口单位为重点,全国公安机关将组织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敞开大门、面向社会,深入走访联系群众,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这是继开展“大接访”、“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后,公安部就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

“大走访”开门评警是新时期公安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重要举措。公安工作从根本上说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坚持走群众路线,建设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发扬革命传统、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必然选择,也是新时期、新形势下进一步推动公安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就是要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访民意、听民声,向人民群众问政、问需、问计,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所忧和真实情况、真实想法和真实感受。

“大走访”开门评警是探索建立以民意为导向的警务工作新机制的有效途径。各地公安机关以“大走访”活动为契机,探索建立以民意为导向的警务工作新机制是近年来公安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效果。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为公安工作注入了无限生机和活力,也取得了强大的民意基础。开门评警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把走访群众向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议延伸,不断深化和扩大“大走访”的成果。

“大走访”开门评警是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的实际行动。公安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是民主法治的要求、是信息时代的要求,更是公安工作自身的要求。开门评警就是要把外部的监督压力变为公安机关的自觉行动,广泛听取意见,查找问题,改进不足,进一步强化公安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大走访”开门评警也是公安机关结合实际创先争优的一种形式。自公安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各地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入手,在强化服务意识、和谐警民关系、增进警民沟通、推进执法规范化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开门评警活动正是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创先争优的一种更加具体和有效的形式,为创先争优活动增添了新的内容。

“大走访”开门评警体现的不仅是公安机关改进工作的智慧,更是自觉接受监督的勇气。毫无疑问,广大公安民警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无私奉献、流血牺牲,他们是和平时期最可敬可爱的人。但是由于工作中的各种失误,少数人的违法违纪、腐化堕落,给公安队伍整体形象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在开门评警过程中,这些负面的东西都会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对此,广大公安干警既要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气度,又要有宽容误解的雅量,更要有消除隔阂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开门评警达到拉近距离、增进感情,敞开大门访民意,敞开心扉听民声的良好效果。

同时,“大走访”开门评警也不仅是公安机关单向的走访和接受评议的行动,更是公安民警与人民群众进行互动的过程。公安机关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要切实改进,建议要积极回应,在走访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评议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要下决心处理,对人民群众因不理解而产生的误会更要有效化解。只有这样,公安机关才能真正通过开门评警提升执法公信力,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大走访”开门评警敞开的是管理之门、服务之门,更是心灵之门、感情之门。事实上,从“大接访”到“大走访”,再到开门评警,这个从“请进来”到“走出去”的过程,传承的是公安机关“心中时刻装着人民群众”的精神,维系的是人民警察与人民群众的血肉感情,坚持的是以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最高目标的工作导向,发扬的是公安民警始终以真心换真诚、以真心换真情、以真心换民心的工作作风。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中央
C1
权威发布
C3
中央
C4
地方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