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人民战争开展以来特别是禁毒法实施4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禁毒国际合作,认真履行国际禁毒公约,积极支持并参与国际禁毒事务,务实开展多方面、多领域禁毒国际合作,在缉毒执法、情报交流、替代发展、减少需求、执法培训等方面取得了务实成果。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与巴基斯坦、阿富汗、俄罗斯等“金新月”地区及周边国家和美国、澳大利亚等重点国家的禁毒合作,深入开展情报交流、联合办案,加大对“金新月”毒品走私和跨国制贩毒活动的打击力度,联合破获了多起跨国毒品大要案件。目前,我国已与有关国家签订政府间双边禁毒协议22个、部门间双边禁毒协议9个。2008年以来,我国与相关国家共联合破获特大跨国毒品案件67起。 与此同时,我国始终把解决“金三角”地区毒源危害摆在禁毒国际合作首位,切实加强与“金三角”周边国家的禁毒合作,定期与老挝、缅甸、泰国等国家开展双边、多边会晤,不断完善情报交流和执法合作机制。特别是“10•5”案件发生后,我国积极倡导建立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联合开展专案侦办工作,成功抓获与该案有直接关联、涉嫌多起针对中国籍船只和公民抢劫杀人案的“金三角”地区大毒枭糯康及其团伙骨干,充分展示了加强国际执法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有力震慑了境内外贩毒分子,有效维护了湄公河流域安全稳定。 我国还积极推进在缅北、老北地区的卫星遥感监测和以替代发展为核心的境外除源战略。截至目前,落实境外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安排替代种植农产品返销计划419万吨,实施替代项目200多个,累计替代种植面积300多万亩,并向禁种烟农提供了大量粮食和药品援助,有效巩固了该地区罂粟禁种成果,减轻了境外毒源地对我国的危害。目前,对我国危害最大的“金三角”地区罂粟种植面积连续多年保持历史较低水平。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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