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与日常基础防范管理的关系,对有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十分重要。 到基层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议论:一些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把基层民警搞得团团转,哪有时间去搞基础防范?不能否认,在警务资源有限、基层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强调了这一方面,会弱化另一方面。强调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确实会影响到日常基础防范工作的开展,但是,也不能就此否定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必要性。正是因为我们的警力、经费、装备等警务资源有限,才需要“集中力量办大事”,才需要把分散的资源集中使用,从而产生“1+1>2”的投入产出比率。同时,我国目前正处于刑事犯罪的高发期,对严重刑事犯罪开展严厉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震慑犯罪、安定民心,对促进治安形势的进一步好转,是具有正效应的。远的不说,近几年来公安机关开展的“清网行动”、打黑除恶、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电信诈骗、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整治酒驾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专项打击整治行动要开展,日常基础防范管理要做好,如何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呢?孟建柱部长在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对此有着深刻的阐述:“把专项打击整治与日常基础防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以专项行动牵引和促进基础工作,以基础工作服务和支撑专项行动。”这是辩证法,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处理好二者关系的指针。 推进基层基础工作,不能排斥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为什么需要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道理已经很明白,无需多言。这里需要强调的,就是孟建柱部长所指出的:以专项行动牵引和促进基础工作。开展某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一定是这个方面问题突出、隐患巨大,如果我们在行动之后认真总结这个方面问题突出的原因,就一定会找到我们日常防范管理中的缺失;认真总结打击的成效,就一定会找到日常防范管理的妙招。因而,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不应是“一阵风”、“雨过地皮湿”,行动当中和结束之后,应该研究些问题、总结些经验,并提炼上升为日常基础防范工作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成果,充分发挥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牵引和促进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打不胜打、防不胜防”、“一乱就打、一打就好、一好就松、一松就乱、一乱再打”的恶性循环。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充分重视日常管理、源头预防。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中,我们有时会感觉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信息不灵、失管失查,工作起来总是不顺手。其实,“功夫在诗外”,这“诗外”,就是日常基础防范管理。日常基础防范管理是基层基础工作,是“地基”,其重要性也无需多言。的确,专项打击整治时间短、见效快,成果明显;基础防范又费时、又费力,短期难见大绩效,会被习惯性甚至选择性地忽视掉。但有一点不言自明,一个不重视日常基础防范管理的领导,不是一个优秀的领导;一个不重视日常基础防范管理的单位,其工作成效一定不可持续;一个日常基础防范管理工作薄弱的地方,其社会治安状况难有起色。如果仅靠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雷霆万钧,行动后虽然有一段太平日子,可犯罪总会寻找缝隙,你放松下来它就会死灰复燃;如果日常防范得力、管理有效,犯罪的苗头发现得早、处理得快,苗头就不会坐大成势,也就不需要那么多专项行动。 处理好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与日常基础防范管理的关系,需要观念的更新,需要智慧的发挥,更需要正确的政绩观。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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