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迅速下达到20个战区 恢恢法网倏然落下 4月20日上午9时10分,公安部指挥中心。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案集中行动部署会正在进行。 这是一场覆盖全国20个省区市的集中统一行动,散落各地的犯罪嫌疑人基本被锁定,一张大网正悄然撒向他们。 大屏幕正对面,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刘安成正专心听取来自北京、河北、山西、四川、湖南等省区市公安机关专案相关负责人的汇报。 “北京,各项部署已经到位,抓捕时机已经成熟,请公安部专案指挥部下指令!” “山西,已经锁定抓捕对象,保证固定证据,请公安部下指令!” “福建,全面安排,全力以赴,确保抓捕工作顺利进行,请公安部下指令!” “四川,已经准备就绪,只等公安部下达命令,我们保证完成任务!” …… 声音坚定,气势如虹! “专案指挥部认为集中统一收网的时机已成熟,条件已经具备。我宣布,公安部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案集中行动开始!” 随着刘安成铿锵有力的声音,集中统一收网行动的指令瞬间传递到20个战区,那张覆盖在犯罪嫌疑人头顶的法网,倏然落下。 “当前,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和非法调查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泛滥,已经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公安部集中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打击此类犯罪的专案,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意义重大。”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刘安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他表示,此次行动迅速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彰显了公安机关打击震慑此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坚强决心,同时有助于引导人民群众增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公安部将与最高法、最高检进行沟通,为以后做好移交对接案件工作打好基础。”(刘晖) 工商局“内鬼”被守候多时的民警一举抓获 “干吗呢?干吗呢?你这样工作不努力能行吗?” 4月2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一间办公室内,成堆的电脑、合同文书、协议文件中间,传出怪异的手机铃声。手机的主人此时此刻却无法前来接听。在城市的另一角,手机的主人,一个着黑衣、留寸头的中年男子正在接受民警的讯问。 “我没有考虑过这会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我觉得这没什么。” 说话的是“润广维权中心”总经理展某。一天前,他因涉嫌非法搜集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暴力讨债而被刑事拘留。“我们也没做什么,可能唯一不好的是不该利用手机定位去找人。”他狡辩道。 视线再回到市公安局,民警从收缴的涉案材料中发现,既有写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字样的名片,也有协助某人追款成功合影留念的大幅照片,更多的是形形色色的合同和协议文件。 “我们收取15%到30%的提成,主要还是看(讨债)效果。”展某说。 4月20日中午11时,河北省公安厅信息指挥中心内,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一场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专案集中行动拉开大幕。 12时,石家庄市长安区长安大街美东国际B座903室的房门外,就餐归来的展某被守候多时的民警抓获。 “这不是他第一次被捕,”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王春寿说,“2011年4月他就因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被捕过,还被判了缓刑,现在他仍在缓刑期内。” “事情不是我做的,我只是负责洽谈业务,至于搜集信息都是其他人在做。”面对记者采访,展某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轻轻地抖着腿,脸上还时不时露出笑容。 事实上,在这场公安部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案行动中,展某一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有证据显示,展某一伙长期与河南一家公司网上联络,进行信息买卖活动。 办案民警王春寿告诉记者:“他们现在主要通过三个渠道来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首先是采取跟踪调查的形式来获得最基本的信息,其次是通过有关部门人员来获取的,最引起我们重视的是通过电信直接获取被害人位置的方式。” 石家庄警方行动的那天中午,100多公里外的保定警方也将抓捕目标锁定在市工商局档案处“内鬼”刘某身上。 “你们找谁?想查东西再等会!” “我们是公安局的,找的不是别人,就是你!” 刘某一开始错把便衣民警当成来办事的群众,当听到“公安局”三个字时,一下子慌了。一番突审,刘某对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供认不讳。 然而,当天下午,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却又全盘否认。 “我没有出售个人信息,这些信息都是可以公开查询到的,我这只是不当得利!” “那你没有从中获利吗?” …… 几个回合下来,事实开始逐渐明朗起来。 5块钱一条基本企业信息,20块钱一条详细信息。民警从现场查获的刘某笔记本电脑当中,赫然发现了信息发售的价格标准。企业名称、注册号、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住所、企业类型、行业代码、设立日期、联系电话、经营范围,长长的表格上所有信息一应俱全。 “他通过职务便利,采取当面交易和网上交易的方式,非法向他人出售工商注册信息,从中获利。”保定市公安局新市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刘文平说,“主要是通过QQ群,以‘在线传输’的方式将企业信息打包发送。” 出售的信息到了哪里,刘某也不知道。 “这类犯罪属于新型犯罪,大量买卖活动通过网络聊天和电话通讯、短信方式进行,非常隐蔽,并通过网银或者转账等方式完成交易,具有传播快、不易发现和获利直接的特点。另外,由于直接出售信息一时难以查清用途,直接受害人并不明显,给我们立案带来困难。”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国华告诉记者。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我国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正处于多发期、活跃期。一些不法分子借机以掌握公民隐私为手段,进行各种犯罪,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对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此次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案行动后,公安部还将继续开展集中行动,及时曝光其他各种造假欺诈和诚信缺失行为,努力推动社会诚信建设。(郭坤泽) 私自泄露客户信息 移动公司职员落网 4月20日上午9时,成都。连续多日的阴霾一扫而空,悠闲的市民享受着难得的艳阳天。可是,四川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却弥漫着战前特有的紧张氛围,作为公安部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案四川战区指挥部,这里将向涉案五地市的公安机关发出集中行动的指令。 中午11时,随着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刘安成一声令下,全国20个省(区、市)民警雷霆出击,对前期摸排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精确打击。 一张大网悄然张开。 “私家侦探”网上招揽客户大肆进行非法调查 在四川省成都市长寿路某小区,几个身影在耐心蹲守,等待时机。 记者赶到时,已经是下午3时。据办案民警说,他们从19日晚就开始蹲守,但嫌疑人苟某一直未曾露面。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 晚上7时40分,一个电话突然打来:苟某出现在另一个地点,有逃跑的迹象!“追!”刚准备吃饭的民警立即扔下筷子,转移阵地。 车辆疾驰,办案民警紧急研究抓捕计划,气氛紧张到极点。每个民警的双眼都炯炯有神地盯着前方,一刻不敢放松。 两小时后,苟某在一热闹的夜市停下来,钻进了小巷子。 “上!”说话间,带队的成都市公安局刑侦局一大队副大队长欧翔首先冲了上去,从身后将嫌疑人苟某扑倒在地。 还没反应过来的苟某瞬间被制伏。 “知道为什么抓你吗?” “犯事了!” …… 面对从天而降的民警,苟某面如死灰,没有了挣扎的力气。 几名办案民警迅速折回苟某暂住的长寿路某小区,搜缴电脑等物证。 1名,3名,10名……犯罪嫌疑人向某、陈某、覃某等人相继落网,战果在不断扩大。 黑夜中的审讯室内,审讯在紧张进行着。 民警:“卫斯理”侦探网站是你自己建的? 苟某:不是,是在网上买的。 民警:谁卖给你的? 苟某:不认识,是在网上交易的。 民警:平时怎么招揽客户? 苟某:我们就在QQ群里,经常发广告,活跃久了,都是客户自己找来。 民警:怎么交易? 苟某:客户需要什么信息,我就找能弄到信息的人买,然后再卖给客户,交易成功的话就朝我银行卡汇钱。 民警:你怎么做婚外情调查? 苟某:查找行踪啊,然后打电话给客户,她自己过去。或者拍亲密照,交给客户。 …… 经突审,苟某承认了他曾花2000元购得“卫斯理”侦探网站,并在网站上以“维权调查公司”的名义做广告,声称可以做“婚前背景核实、婚外情取证、实地行踪、车辆信息”等多项业务,从而招揽客户进行非法调查的犯罪事实。 移动公司职员竟是“一手信息”的源头 四川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案件侦查支队副支队长王亮告诉记者,嫌疑人一般会加入一些相关的QQ群,然后在群里发布各种违法信息。有些QQ群能达到500多人,而且群里包括源头、中间商和私家侦探社。他们组织结构类似于倒金字塔结构,源头最少,中间商其次,最多的是私家侦探社。私家侦探社根据前期的交易或者同行的口碑,确定有交易价值的中间商,向这些中间商下单,中间商再想办法获取其需要的资料,或者通过群里直接找到源头,向其购买“一手信息”。 此次被捕的向某就是能得到“一手信息”的上家、源头,他私自把客户信息提供给他的大学同学陈某,陈某便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调查。 向某,斯文中带着憨厚,白衬衫黑西裤,大学毕业已两年的他现在是成都市金堂县某乡镇移动公司员工。 20日上午,警察冲进了向某的办公室,将正在上班的向某摁倒在地。没有过多的挣扎和抵抗,向某交代了向其同学陈某提供客户信息的事实。 民警:你能查到多大范围的机主信息? 向某:我的权限能查到整个成都市的,权限更高的可以查到全国的。 民警:你知道提供机主信息是违法的吧? 向某:知道。这是侵犯客户的隐私权。 民警:其他同事知道你做这些事吗? 向某:他们不知道我做,我也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做。 民警:你能查到通话详单吗? 向某:我查不到,那得需要更大权限的上层领导才能操作。 …… 针对这种利用工作之便泄露公民信息的行为,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王雄认为,采集公民个人信息需要加强监管,并以严格的登录措施来保证信息安全,特别要加强对涉及公民信息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防止信息通过正常渠道转移到非法渠道。 另外,王亮提示大家:“此类案件涉及范围之广、涉及行业之多、涉及数量之大、非法获取居民个人信息的疯狂程度,看过以后是非常触目惊心的。公民应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需要提供信息的时候要遵循‘够用’原则,而不是‘详细’原则。”(王艳) 评论:公民个人信息:不容侵犯的神圣领地 几块钱就能买到基本信息,几十块钱就能买到详细信息。在不法之徒那里,老百姓就是一个“透明人”,公民个人信息成为可以随意买卖的廉价商品,而公民隐私权则成了一件奢侈品。没有隐私,何谈安全;没有安全,又何来幸福感。引来几个骚扰电话无所谓,几条垃圾短信也可以接受,但是由此滋生的一系列下游犯罪,比如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绑架拘禁、暴力讨债,还能接受吗?绝对不能。“我只是出卖信息,他们拿去犯罪跟我有什么关系”、“信息又不是我第一个泄露的,我从网上找的”……不法分子对公民权利的漠视麻木、对违法行为的不以为然、对法律法规的无知,令人愤慨。 毋庸置疑,公民个人信息是不容侵犯的神圣领地。大量应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外泄,被非法买卖的个人信息内容包罗万象,有些犯罪分子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甚至高达上亿条,实在是触目惊心。这已不仅仅是简单的侵害公民隐私权的问题,其滋生的多种犯罪严重危害国家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百姓对此反响强烈。公安机关此次开展集中行动重拳出击,主要目的就是要深挖源头、揪出“内鬼”、拔掉“毒瘤”,摧毁非法数据平台,打掉依赖公民个人信息的下游犯罪活动,遏制住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为民除害、为民谋利,切实回应百姓关切。 保密难,一旦泄密,买卖个人信息的平台便可瞬间消失;查处难,涉案人员多、涉及范围广,协调多部门、多警种、多地域合成作战必不可少;惩处难,“信息源”、“中介商”、“被委托人”以及所谓的“客户”之间往往通过互联网交易、互不认识,收集证据不易、违法成本低、法律缺乏细化规定等,“三难”的存在给公安机关查处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带来极大挑战。尽管困难重重、压力重重,但是在广大公安民警的艰辛付出下,公安部直接部署指挥、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第一仗还是取得了重大战果。抓获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挖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38个,摧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平台和“资源大户”161个,打掉从事非法讨债、非法调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调查公司”611个,公安机关交出的成绩单大快人心。 公民个人信息不容侵害,公安机关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乃得民心、顺民意之举,必然得到百姓拥护。但是,也要认识到,对付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毕竟还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光靠公安打击还不够。一方面,一个尊重公民个人信息的诚信制度需要尽快构筑起来。这不仅有赖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也有赖于掌握信息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完善的切实具有可操作性、惩罚性的追责制,还有赖于广泛的宣传教育,让“泄露、倒卖”信息违法成为人所共知的常识;另一方面,也要通过法律的进一步完善来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为查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总之,对待不法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之徒,要“人人喊打”;对于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要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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