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
姓名、电话、住址、单位,轻易可查;银行、房产、车牌,不在话下……在一些不法之徒那里,老百姓变成了“透明人”,公民个人信息变成了随意买卖的“商品”,并由此滋生多种犯罪,严重危害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公安机关主动出击,深挖源头,揪出“内鬼”,摧毁了犯罪利益链条,遏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其下游犯罪活动的上涨势头,切实回应了百姓关切。 没有隐私,何谈安全;没有安全,又何来幸福感。公民个人信息是不容侵犯的领地。公安机关严惩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得民心,顺民意。但是,也要认识到,杜绝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还需要举全社会之力。 首先,需要尽快构筑一个尊重公民个人信息的诚信制度。这不仅有赖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也有赖于掌握信息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强化监管,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追责制,还有赖于广泛的宣传教育,让“泄露、倒卖”信息违法成为人所共知的常识。 同时,完善法律法规,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为查处此类犯罪活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也是必要之举。(希仁)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中央
权威发布
中央
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