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4月6日联合召开全国工商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暨专项行动部署会,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开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围歼“拉人头”式和网络传销大案,迅速掀起打击传销犯罪的猛烈攻势。 会议指出,2011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1400余起,取缔捣毁传销窝点1.8万余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7万余人次。全国公安机关共立传销案件19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00余名,追缴涉案资金近9亿元。成功侦破了“百万买家”、“E玛国际”等一批特大传销犯罪案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但是,当前不少地区传销违法犯罪问题依然突出,社会危害不断加剧,形势复杂严峻。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会上就下一步工作做出部署。他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把打击传销犯罪作为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第一战役,立足于打团伙、打网络、打首恶,破大案打大仗,摧毁一批重大犯罪团伙。要联合有关部门,强化线索摸排,准确锁定窝点和网络,准确锁定首要分子和骨干人员,准确锁定涉案资金账户,打准打狠,斩断其经济命脉。对跨区域传销犯罪,各地要密切协同发起集群战役,在更大范围强力打击传销犯罪。要紧密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开展大排查,进行大整治,筑牢大基础,切实加强管理和防范工作,及时发现聚集型传销活动,逐步压缩传销犯罪的活动空间,坚决铲除其生存土壤。 针对当前异地聚集传销在一些地区仍较突出、网络传销活动手段多变、传销犯罪复合化趋势日益明显等情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指出,要重点打击以“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为幌子从事的“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式传销和以“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等为名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并防止传销活动向西部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蔓延。全国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区域执法合作,积极开展“无传销市”创建活动,不断完善长效机制。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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