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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承办2011年全国两会639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高质量办结

时间:2012-03-01 00:00:00 【字号 】 【关闭

  
  记者从公安部办公厅了解到,公安部承办的2011年全国两会639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期办理完毕,其中,在答复文稿里向代表、委员作出承诺的17类具体事项也均于近期办结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结束后,公安部共收到建议388件、提案251件,共计639件,涉及全国人大代表961人(次)、全国政协委员820人(次)和6个民主党派。公安部领导对全国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专门作出指示,要求公安部机关各承办单位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将办理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渠道,作为事关公安工作与公安队伍建设的大事来抓,努力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为了认真落实公安部领导指示精神,公安部办公厅在2011年4月召开了公安部机关全国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代表公安部党委讲话,要求各承办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以各种方式与代表、委员进行直接沟通,确保全部建议、提案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理完毕,确保办理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在2011年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公安部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每一件建议、提案都通过电话、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直接听取代表、委员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详尽、具体地答复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安机关的工作情况,得到了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同时,公安部各承办单位始终坚持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采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有力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深入开展。
  
  经过公安部办公厅和部内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公安部承办的639件建议、提案于2011年8月底全部办理完毕,在答复文稿中向代表、委员承诺的17类具体事项也于2012年1月底前全部办结或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安部办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的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动态》、全国政协《提案工作通讯》多次刊出专刊、专稿,介绍、推广公安部的办理经验。在2011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公安部就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
  
  
  
  

公安部始终做到“五个加强” 高质量办理全国两会建议提案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结束后,公安部共收到全国两会期间建议、提案639件。其中,代表建议388件、委员提案251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全国政协办公厅的要求,公安部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在2011年8月底前办理完毕,办理质量也有了新的提高。在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中,公安部始终做到“五个加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建议、提案的承办责任。公安部领导对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将办理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渠道,作为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有效途径,积极采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办理工作,努力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副部长黄明也多次作出指示,对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认真贯彻孟建柱同志等部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11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公安部办公厅下发了办理通知,召开了部机关交办会,对公安部办理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办公厅对各单位的承办情况建立了基础台账,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和工作进度。2011年6月,办公厅还对阶段性办理情况进行了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了情况通报,要求相关承办单位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本单位答复文稿的办理时效和办理质量。公安部机关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要求和公安部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办理方案,落实办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办理要求。许多承办单位还专门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确定一名局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具体协调,负责对办理进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有力促进了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分析研究,力求把握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问题。为了准确把握代表、委员的关注重点,更有针对性地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全国两会闭幕不久,公安部办公厅就迅速着手对公安部承办的建议、提案内容进行分析,将639件建议、提案分成9大类、50小类,并总结、归纳出代表、委员所提的主要意见以及与往年相比发生的变化,形成带有彩色比例图的综合分析报告报送部领导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2011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动态》第32期全文转发了公安部关于建议涉及内容的综合分析报告,并对公安部重视办前综合分析研究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办理工作中,部机关各承办单位也深入开展了对本单位承办建议、提案涉及内容的分析、研究,从中归纳出代表、委员关注程度高、内容相对集中的建议、提案,组织力量进行优先办理。比如,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从建议提案涉及内容、代表委员地域分布和建议提案所提意见的参考价值三个方面,详细分析了本单位承办建议、提案的主要特点,为有针对性地制定办理措施、提高办理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又如,公安部消防局针对今年代表、委员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关注程度明显提升的情况,积极与有关部委进行沟通、协调,认真研究改进措施,确保了此类建议、提案的办理实效。还如,公安部禁毒局在综合考虑代表、委员建议可行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性的基础上,结合禁毒中心工作,确定了多项需要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要求相关处室领导负责、集中精力,努力争取最好的办理效果。

  三、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安部领导高度重视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明确要求凡是由公安部主办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必须与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本人直接取得联系、当面进行沟通、及时予以反馈。公安部机关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公安部领导指示精神,在坚持电话沟通联系等传统做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了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和交流互动。比如,公安部警务督察局派出两名局领导分别赴北京、江西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张庆伟和万凯,围绕他们提出的打击袭警犯罪、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等问题,详细介绍了公安机关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并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又如,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专门邀请陈忠林等3名代表和滕矢初委员到公安部机关座谈,通报了他们所提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得到了这些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再如,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在办理傅惠民等21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国家统筹规划统一装备城市警用直升机的提案》过程中,在公安部机关召开了座谈会,与提出此提案的政协委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邀请他们参与警航发展的调研论证等工作,得到了委员们的一致好评。还如,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多次与左延安代表联系未果的情况下,向左延安代表所在的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同志通报了有关工作情况和意见,请其向左延安代表转告,后又委托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专门走访,与公司负责人进行交流。期间,还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向左延安代表通报了有关情况,左延安代表专门回信表示感谢。

  四、加强改进工作,认真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合理建议。办理过程中,公安部各承办单位始终坚持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针对建议、提案涉及内容进行认真答复的基础上,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研究采取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的建议,公安部消防局及时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了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部署以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建筑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决防止从源头上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2011年10月,又在全国部署开展了“清剿火患”战役,并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道组织开展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还如,针对代表、委员反映比较集中的倡导文明驾驶、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等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积极会同中央文明办,充分依托“畅行中国—文明交通在行动”百城百台大联播平台,大力推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并将每年12月2日确定为“122交通安全日”,深入开展了交通安全社会宣传。同时,进一步强化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在严格查处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针对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又于2011年10月部署在全国开展了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把整治重点指向校车、大客车、大货车,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

  五、加强跟踪问效,坚决兑现对代表、委员作出的承诺。2011年建议、提案答复工作结束后,公安部办公厅对部机关各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委员的文稿进行了认真审阅,从中梳理、归纳出向代表、委员作出承诺,表示将研究采取改进措施的17类具体事项,列入办公厅督办范围进行立项督办、跟踪督办,要求部内各承办单位明确办理责任和办理时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向代表、委员承诺事项的落实工作,确保有关承诺事项在2012年两会召开前办结或取得阶段性成果;对于因特殊情况难以按期完成或取得重大进展的事项,各承办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以坚决防止“重答复、轻落实”,努力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截至目前,17类具体事项均已办结或取得阶段性成果。201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动态》2012年第12期刊出专刊,专题介绍公安部2011年对建议答复文稿中承诺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的经验做法。此外,为激发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的积极性、主动性,公安部坚持每年一评比、每年一表彰、每年一讲评,开展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答复文稿”评选活动,评选出治安管理局等6个“先进单位”和25篇“优秀答复文稿”。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随着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日益关注,公安部承办的建议、提案数量将会继续增多,办理要求将会不断提高。在2011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公安部就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汇报,这集中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公安部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高度关注。公安部将十分珍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坚持把做好办理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与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建议、提案转化为推动公安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强大动力,研究采取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力争把公安部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央视《新闻直播间》:
聚焦两会 公安部承办去年建议提案办结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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