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推荐与群众媒体推选相结合 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评选表彰活动 为大力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公安民警以维护稳定的新业绩、执法为民的新形象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将开展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评选表彰活动,集中评选表彰一批2007年以来在各项公安保卫工作、特别是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公安基层单位和公安民警。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为载体,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不断深化“大走访”活动,大力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工作中成绩突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认可的集体和个人。 公安工作好不好,民警干得怎么样,群众最有发言权。为真正把评判权交给群众,结合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评选表彰活动,公安部还将组织开展“我心目中的公安英雄”和“我身边的爱民模范”推选活动,充分发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媒体网络积极推荐公安英雄和爱民模范,其中所推荐的公安英雄和爱民模范将纳入统一表彰。 据了解,这次评选表彰活动将坚持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采取组织推荐与群众媒体推选相结合的办法。公安机关内部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审核、择优评选;外部则注重群众评议、媒体宣传、群众推选、社会推选。对候选对象,采取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考核评议。所有候选对象将由各级公安机关和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公安信息网、互联网等逐级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对象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社会公认。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评选表彰活动将坚持与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紧密结合,与加强社会沟通、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紧密结合,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查找整改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紧密结合,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征求群众意见,听取群众评议,接受群众监督,按照群众满意的标准评选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真正把评选先进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强化社会沟通的过程、提高思想认识的过程和不断推动工作的过程。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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