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评论员:
机制创新是公安工作不断前行的内在动力。从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推出,到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化蛹成蝶,再到公安微博遍地开花,近年来,围绕打击违法犯罪和社会管理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国公安机关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锐意进取,引释公安工作迸发出更大效能。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全国公安机关仍需走好机制创新这步棋。 要坚持传统与现代相结合。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机制创新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机制创新的源头活水就是火热的公安工作实践,及在实践中所形成、积累的一切好的方法和经验。这其中既有 “枫桥经验”这样的好传统,又有跨区域警务合作、网上追逃、合成作战这样的新探索。要做到新与旧相互交织、现代与传统相互融合。以新时期群众工作为例,无论网络如何发达、信息如何便捷,“键对键”永远都取代不了“面对面”,恰恰只有两者结合,才能让老传统焕发新活力。 要坚持变与不变相结合。创新意味着改变,所谓推陈出新、焕然一新,无不是一个“变”字。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变是永恒的,不变是相对的。对于公安机关来讲,机制创新变的是方法、手段、载体这些外在的形式,而不变的则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精神内核。因此,我们既要克服工作中墨守成规、不思进取,又要避免任何与法律精神和执法宗旨相背离的所谓“创新”,让警务机制创新真正切合实际、惠及于民。 要坚持“搭台”与“唱戏”相结合。机制创新有赖于科学的架构,需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与普通民警一道搭台唱戏,从形式到内容,都应建立在深入调研、准确把握警务工作规律的基础之上,要富于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不能纸上谈兵。搭好台才能唱好戏。机制创新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落实。挂在嘴上、贴在墙上,这样的机制再好也只是“摆设”。 站在新的起点上,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安民警,应以开拓创新的勇气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深化警务机制创新,推进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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