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时评:
据对我国黑恶势力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研究表明,黑恶势力在发展壮大、经济实力增长的过程中,必然拉拢腐蚀党政干部,为其违法犯罪及获取经济利益寻求庇护。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发展坐大,作恶多年未能打掉,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有当地党政干部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为其充当“保护伞”。 近年来,黑恶势力向权力机关、参政议政机关渗透的能力不断提高,大多通过合法外衣作为掩护,有的组织头目甚至头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等耀眼光环。因此,打黑除恶必须敢于碰硬,深挖“保护伞”。 严厉打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是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是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政法机关的领导能力和执法能力的严峻考验,也是专项斗争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 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就必须把打黑除恶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养奸。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参与重大涉黑案件侦查的工作制度,对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同步开展侦查。 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就必须把打黑除恶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提请各级人大、政协加强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坚决防止涉黑涉恶人员向权力机关、参政议政机关渗透,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就必须把打黑除恶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防止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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