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25日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部署实施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会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以《纲要》实施为新的契机,把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来强势推动,与“防火墙”工程建设和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素质。
刘金国指出,消防安全关键在“防”;能不能防得住,关键在人;能不能逃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会不会逃生自救。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消防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最终取决于全民消防意识的提高。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和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切实采取措施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刘金国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广泛开展“全民消防”大宣传,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主阵地作用,制作播放精品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发挥楼宇电视、车载视频等新兴媒介的作用,加大提示性、警示性宣传的频次。要更加注重发挥消防文化的渗透作用和主题活动集中宣传的作用,利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19”消防日等重大活动,进行高密度、大力度宣传。努力使“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人心,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知识大普及,认真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创新理念,改进形式,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开展家庭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行动,每半年组织居民群众开展一次逃生自救演练。开展学校消防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一个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行动,单位要落实全员培训和定期演练制度。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等行动。要努力构建齐抓共管大格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和警种联动机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消防宣传工作新格局。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8部门联合制定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并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实施,这在我国消防史上尚属首次。 中宣部副部长申维辰,教育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立英,民政部副部长姜力,文化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高树勋,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广电总局副局长张丕民,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付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8部门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同志、公安消防部门领导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省、市、县三级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安监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公安消防部队官兵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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