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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现场会召开

时间:2011-07-11 00:00:00 【字号 】 【关闭

  
  公安部11日在湖北咸宁召开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现场会。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会上强调,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要充分借鉴湖北等地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多部门协作联动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基层应对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刘金国对湖北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湖北省坚持高标准设计、大力度投入、大规模整合,在全国率先依托消防部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短期内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完善了应急救援机制,深化和发展了长沙、大连经验,走在了全国最前列,形成了“湖北模式”。各地要总结推广湖北等地经验,加快推进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更好地担负起应急救援的历史使命。

  刘金国要求,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要切实提升队伍建设水平,配齐配强人员和装备,严格规范管理。已挂牌组建的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按照不少于30人的标准配齐人员;按照有关标准,配齐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必需的救援车辆及器材。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队伍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训练、使用实行统一规范。要坚持贴近实战,强化训练演练,有针对性地加强专业训练,强化基地化、实战化训练,提升部队应急救援战斗力。强化联合训练,既要建立公安机关各警种的联训制度,又要建立公安消防部队与社会专业力量的联训制度;强化拉动演练,组建跨区域救援机动队,制定跨区域应急训练制度,提高跨区域应急处置的机动能力。要完善响应、指挥和处置机制,依托公安机关、消防部队通信指挥系统,推动建立政府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借助信息化指挥平台,实行扁平化指挥,提高应急救援效能;结合本地区实际,分级制定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和跨区域应急救援预案;提请当地政府制定重特大灾害事故联合处置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提高科学施救水平。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应急保障。各地公安消防部队要提请当地政府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当地消防法规,纳入当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由政府牵头,公安、应急、发改、财政、建设、安监、卫生、交通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并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督办内容。

  湖北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湖北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吴永文,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应急办、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等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厅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与会同志观摩了湖北省政府重大灾害事故处置综合演习,参观了湖北省赤壁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听取了湖北、浙江、重庆、云南省(市)公安机关的经验介绍。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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