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黑摩的等八类治安问题群众最为关心;北京站前街、西直门周边等10个地区的治安问题最为突出……”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布了“百万群众大走访”问卷调查活动的结果。这些问卷反映的百姓诉求,将成为下一阶段北京警方的工作重点。像这样的民意调查和跟进回访,北京警方今后将定期展开,固化完善为长效机制。 北京警方的做法只是一个缩影。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全国公安机关结合实际、积极创新,探索创造了不少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好做法。在此基础上,各地公安机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及时总结固化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完善了走访、评议等工作的长效机制,并逐步把群众评议结果引入社会治安评价体系和对各单位、民警的考核体系中,真正实现“广大民警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公安工作上水平、警民关系更和谐”。 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观点深深扎根民警心田 完善以民意为工作导向的长效机制 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创新手段、丰富载体,组织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民警在心灵深处牢固树立群众观点。 “你心目中的‘爱民警察’应该符合哪些标准?”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组织民警开展了“爱民警察”标准大讨论活动。通过民警讨论、群众参与、典型示范等,共确定了“爱民警察”具体标准226条,成为引领广大民警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指南。 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每月一期的民警 “周末课堂”为平台,组织“大走访”专题讲座,邀请市局领导讲解走访政策和工作要求、邀请英模及优秀社区民警谈体会和经验等,着力培养民警的群众意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如果说,关心帮助在押人员是你作为看守所所长的本职工作,那么,有的在押人员都出去很久了,你为何还要劳神费力?”“可能是一种习惯吧。我相信,对别人多付出一份爱心,社会就多一份美好,多一份和谐。”在5月24日举行的第四届 “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候选人现场评议会上,作为候选人的江西省高安市看守所所长曾凯这样回答群众的提问,赢得热烈的掌声。 “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自2004年以来已成功举办过3届,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今年举办的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作为“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突出“开门评警”的特点。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候选人纷纷深入辖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议,积极改进工作。评选活动真正把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成为推动开门评警活动不断深入的重要载体和检验开门评警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从“爱民警察”标准大讨论,到“大走访”专题讲座,再到“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候选人公开接受群众评议,体现的都是公安机关“心中时刻装着人民群众”的永恒誓言,维系的都是警察与群众的血肉感情,坚持的都是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的工作导向。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通过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无论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还是普通基层民警,无论是为社会各界所熟知的“名警”还是长期在一线默默奉献的民警,都更加牢固地树立了“公安机关既是执法部门,也是群众工作部门”的理念和“公安民警既是执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的理念。 而在这一过程中,“人民群众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的理念也深深扎根于全国公安民警心底,为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批评意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完善走访群众、接受评议的长效机制 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将群众需求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固化了走访群众、接受评议的长效机制。 各地公安机关既充分运用好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传统有效的走访方式,又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了“键对键”走访的工作机制。同时,各地公安机关深入走访群众特别是近年来向公安机关报过警、报过案或接受过处理的当事人,深入走访检法机关办案人员,广泛征求各方面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意见。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建立案件分级回访机制,将被处罚人员及其家属、未破案件的受害人作为案件回访的重点对象,一般案件由办案单位和属地派出所进行回访,特别重大、有影响的案件由分局领导直接回访。 山东省昌乐县公安局建立警情回访制度,对未办结的行政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当事人,指定专门负责人,定期进行回访,实现了件件警情有反馈有着落。 兼听则明、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们欣喜地看到,通过“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各地公安机关探索、建立了许多走访、评议长效机制,进一步牢固树立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注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善于听取批评意见。这不仅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需要,也是胸襟气度和素养的体现。 媒体记者具有接触社会面广、观察问题敏锐等特点。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各地公安机关主动与媒体沟通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遵循现代新闻传播规律,切实发挥好新闻媒体在警民沟通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云南、黑龙江、四川等地公安机关通过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手机报、网站等,对“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进行专题报道,使群众深入参与“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辽宁、甘肃、上海等地公安机关负责人做客媒体、走进直播间,回答群众提问,接受群众评议,征集群众意见建议。 为了使群众的评议更加真实、客观,不少地方公安机关还引入了“第三方测评”机制。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发挥市民巡访团成员均为普通群众、易与群众沟通的优势,邀请他们对公安机关进行“暗访”,每个月汇总、梳理市民巡访团收到的群众反馈情况,要求所涉单位、部门对照查找问题,改进工作。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邀请专业测评机构,科学设定问卷,测评由测评机构独立开展,覆盖辖区所有社区,抽样调查居民8400人、民警300人、单位540家。“警方有这样开放的态度,让我们很振奋。”参与公安机关民意测评的某机构相关负责人李戎民说。 通过与社会各方面广泛接触、听取意见,相互沟通、增进理解,各地公安机关切实把群众评议变为工作动力,从中查找问题、纠正失误、改进不足,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和公安队伍的素质,努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把群众评议同内部考评、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评判权交给群众 完善把群众评议纳入绩效考核的长效机制 “访”和“评”是手段,最终目的还是改进工作、惠及民生。 如何将在走访、评议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真正转化为公安机关改进工作的实际行动? 北京市公安局建立市局、局属单位、基层所队三级民意库,对收集到的民意明确承办单位、责任领导和办理时限,进行逐级分流转办,并定期反馈、通报办理结果。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每月对各单位收集、整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并以《整改任务单》的形式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整改。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根据群众意见对37个部门提出76项督办要求,并限时向群众反馈。 从挂账督办到下发《整改任务单》,从整治群众反映的社会治安问题到出台便民利民措施,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整改机制,坚持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健全了“走访——反馈——改进”的工作链条,切实根据群众呼声来改进工作,把走访评议、接受群众监督的过程,作为改进工作、服务群众的过程。 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完善考核机制,科学地把群众评议结果纳入到对各单位及其民警的绩效考评体系中。 安徽省公安机关将群众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市、县统一的群众评价权重体系,将走访评价结果纳入单位和民警的绩效考核,作为评优评先、晋职晋衔考察内容。 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实施了以人民满意度、治安掌控度、警营和谐度等“五个度”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通过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努力引导全体民警抓住“人民群众满意”这个核心,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工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各地公安机关把群众评议同内部考评有机结合起来、同日常警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评判权交给群众,进一步加大群众评议结果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和应用,积极探索建立以民意为导向的警务工作机制、选人用人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一套标准明晰、操作简便、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公安机关绩效评估体系,有力推进了“警务跟着民意走、民警围着群众转”。 作为一项活动,“大走访”开门评警虽有时限,但公安机关“敞开大门访民意、敞开心扉听民声”的行动永远没有终点。各地公安机关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建立、完善的走访、评议、整改和考核等长效机制,推动了“大走访”开门评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也进一步形成了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着力改进完善工作的长效机制。这是公安机关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宝贵财富,必将有力推动以民意为导向的警务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中央
权威发布
中央
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