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4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并取得重大战果后,针对该类违法犯罪新情况新特点,今年1月14日,公安部再次部署指挥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广东等21个省区市公安机关统一行动,严厉打击出售、非法提供和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52名,其中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8名,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218名,打掉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诈骗、非法调查、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团伙346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07起,狠狠打击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 近年来,出售、非法提供和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迅速蔓延,不仅严重危害国家和公民信息安全,而且极易引发电信诈骗、绑架、敲诈勒索、暴力追债等多种犯罪,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的孟建柱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积极回应百姓关切。2012年4月20日,公安部首次部署指挥全国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并取得重大战果,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反响强烈。但由于此类犯罪成本低、获利快,加之受害人往往不能及时知情,很少报警,致使此类犯罪很容易死灰复燃并迅速蔓延。不法分子借助互联网实时、快捷地交易个人信息数据,构成覆盖全国的巨大信息交易犯罪网络。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深挖犯罪源头,彻底摧毁一批利用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团伙,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2年底,公安部召开专案部署会议,组织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广东等21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各地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多部门、多警种、多地区紧密协同作战,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查明了此类犯罪的作案手法和组织网络,收集固定了大量犯罪证据,锁定了一大批重要犯罪嫌疑人。1月14日,公安部部署指挥21个省区市公安机关统一开展集中抓捕行动,一举摧毁了数个覆盖面广、涉案人员众多的信息交易犯罪网络。目前,审讯查证工作正在依法开展。 据介绍,这些被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内容包罗万象,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涉及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网络包括泄露信息、买卖信息和使用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绑架、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三个层次。一些单位和部门的人员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非法出售、提供给他人;获取信息的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建立数据交易平台,大肆出售信息牟取暴利;一些犯罪团伙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大肆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不仅成为滋生其他犯罪的温床,同时严重影响社会诚信,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诸多困扰,群众深恶痛绝。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开展源头治理,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内部管理,封堵制度漏洞。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切实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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