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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党委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

时间:2013-01-15 00:00:00 【字号 】 【关闭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动全国公安机关树立良好警风

公安部党委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动全国公安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警风,日前,公安部党委专门研究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严格监督、积极配合,确保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到位。
  
  《公安部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明确要求:
  
  要改进调查研究。部党委成员要紧紧围绕事关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结合重点工作确定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下基层调研时间每人每年至少30天。要增强调研的目的性和针对性,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也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做到听真话、察实情、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走马观花。
  
  要精简会议活动。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数量,严格限制参会人数,切实提高会议实效。要严格会议纪律,不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不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礼品、纪念品,严禁借召开会议之机公费旅游。
  
  要精简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公安部已有明文规定的,公安部一律不再印发文件;对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要规范表彰考核。从严控制公安部表彰活动数量和规模,除中央批准保留表彰项目以及适时组织开展全国性重大专项工作和其他特殊任务表彰活动外,原则上不组织专项表彰。表彰奖励主要面向基层一线,从严控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立功受奖。
  
  要加强工作统筹。加强对开展全国性专项打击整治工作的谋划统筹。凡分管单位组织开展涉及多个部门、警种的全国性专项行动,部党委成员要在事先协调一致的基础上,提交部党委统一研究,科学安排。
  
  要简化公务接待。部党委成员下基层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时,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不用警车开道,不搞交通管制,不安排到交界迎送,不搞民警列队欢迎,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接受各种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要规范公务出访。除涉及跨国办案、机制性双边或多边会晤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国外,不安排一般性出国考察和照顾性出访,出访活动必须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外方所赠礼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要改进新闻报道。对部党委成员的工作动态,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抓好涉及全局性或具有重要导向和影响作用的会议活动的报道,压缩报道篇幅、字数。
  
  要严格文稿发表,部党委成员代表部党委发表讲话和文章,须经部党委批准。对各地、各部门、各警种、各单位举办的各类活动,除部党委统一安排外,部党委成员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要加强督促检查。部党委成员要认真执行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并在每年年底的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就执行情况作出说明。公安部机关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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