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法机关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与司法体制改革深度融合 大数据办案 精准又公正 本报记者 张 洋 在法院,智能系统可以提出裁判建议;在检察院,办案软件能自动识别证据瑕疵;公安数据信息也正在与法院检察院互联互通,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引向深入……如今在贵州,科技创新正在与司法体制改革实现深度融合。 近年来,贵州努力推进科技创新,获批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成为当地一张耀眼的名片。基于此,作为全国司法改革首批试点省份之一,贵州自改革之初就提出把改革精神、法治思维和科技创新有机结合起来。贵州省委书记陈敏尔强调,“要把司法体制改革和大数据应用作为‘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以员额制改革为基础建立司法改革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运用大数据推动信息化建设迎头赶上、后发赶超、走在前列,实现审判更精准、司法更公正。”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如何推进? ——标准化,证据的“筛子”审判的“镜子”,切实防范冤假错案 以往,公检法之间移送案件,需要抱着卷宗跑来跑去,一旦遇到证据问题,难免会“打嘴仗”,结局往往是公安觉得委屈,“辛辛苦苦侦破一个案件,迟迟判不了”,法院觉得遗憾,“证据材料就差那么一点点,否则就能依法审判了。” 为提升办案质效,贵州省贵阳市以花溪区、经开区为试点,统筹协调公检法,从思想理念的统一,到数据“烟囱”的联通,从证据标准指引的制定,到科学技术的攻关,“贵阳政法大数据办案系统”应运而生。 “大数据基础在建,关键在用,一定要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业务水平。因此我们始终重视技术与业务的充分对接,业务需求是什么,技术就攻关什么。”贵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温杰说。 在贵阳政法大数据办案系统中,目前杀人、抢劫、盗窃、毒品、故意伤害等五类案件已实现网上流转,如果某一证据材料存在问题,办案系统还会自动拦截提醒,要求补充完整后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这得益于五类案件的证据标准指引。”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庞鸿说,“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核心是证据,只有证据在法庭上经得住检验,才能定罪量刑,确保司法公正。为此,我们制定证据标准指引,并将其编程转化、嵌入系统,发挥实质作用。” 据了解,截至6月30日,办案系统已办理427起刑事案件,只有15件提出上诉,5件维持原判,其余正在审理中。谈及大数据带来的变化,多位政法干警表示,“要求更高了,促进公安办案从‘凭经验办案’到‘按规矩办案’转变。”“过去,检察机关可能经常陷入对证据有无、瑕疵等问题的审查,如今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一些关键性证据的审查,确保司法公正。” 记者还了解到,贵州省政法机关正在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数据标准以及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我们要将其打造为证据的‘筛子’,审判的‘镜子’,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切实防范冤假错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处长杨方程说。 案多人少的矛盾该如何化解? ——精细化,给每个法官“量身”每个案件“称重”,推进两者合理匹配 案多人少是政法机关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尤其是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实施,让案件数量井喷式上涨,如何缓解这一矛盾? “我们在员额制改革中提出‘以案定员’原则,就是以案件数据为支撑,重点考虑案件数量、案件难易程度、案件趋势等因素,精确测算各个法院的员额数量,并进行动态调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卢飏说,目前贵州已完成全省员额制法官的首次遴选,员额制法官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28.09%。 一方面是全省“一盘棋”的宏观调控,另一方面是着眼于一线办案人员的内部挖潜。在遵义,“民商事审判工作量分析系统”正在大显身手。 “我们梳理分析数十万个案件,从中抓取一些核心要素,对案件难易程度、预计办理时间等构建模型,同时实时统计每个员额制法官的业务类型、手头案件办理进度,精确测算他们的工作量。”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主任苏宏义介绍,该系统深度嵌入法院案件管理系统,只要录入案件信息,就能精准识别、自动分案。系统运行以来,遵义法院共繁简分流2.7万余件案件,耗时仅38个小时,精准度近98%,如果按照传统方法,至少耗时4600小时以上。 “我们既要给每个案件‘称重’,也要给每个员额制法官的工作量‘量身’,尽可能实现两者的合理匹配。”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肖军说,“我们还建立了到期结案率指标,它是指合理预期内待办案件与已结案件之比,让审判绩效管理更科学,也有助于提示法官合理分配时间,把更多精力放在复杂案件上,最大程度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记者还了解到,贵州省正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让大量案件在诉前分流、审前分流。目前该项工作逐步常态化,一大批纠纷得到及时就地化解,实现了发案下降、纠纷减少、效率提升、群众满意的目标。 取消传统审批后,司法公正该如何保障? ——智能化,案件评查“新武器”办案人员“新拐杖”,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有底气 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很多员额制法官、检察官予以点赞,但也感受到“本领恐慌”“责任恐慌”。据贵州省检察院司改办副主任刘宇介绍,贵州在全国率先制定下发了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权力清单,对不同级别检察院的检察官权限进行了划分。另一方面,记者在一张员额制检察官起诉类案件的质量评查标准上看到,处理决定正确50分、司法行为规范25分……办案责任与考核指标一一对应。 “类似的质量评查标准能集结成一本很厚的书。”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石瑛介绍,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司改版),贵州配套上线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检察院共运用系统评查案件2万余件,其中对36件司法不规范案件涉及的50余人问责处理。 如果说案件质量评查是对办案责任的一种倒逼,那么贵州省检察机关的三大数据系统就是对司法公正的有力辅助:司法办案辅助系统,不仅帮助检察官摆脱案件繁琐信息的重复录入,还能梳理案件要素与证据材料的关联,为检察官提供证据审查指引。案件智能研判系统,主要是建立“要素—证据—量刑”关联模型,对犯罪事实精确“画像”,并且通过类案比对,提供量刑建议。分析服务系统主要是对检察机关业务数据进行多维分析,为检务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系统开发关键在于要素提取,就是要想办法把精准的法律要求转化为编程语言,并且做到全程留痕。要素越精准,系统越智能,越能给办案人员带来方便,也越能压缩自由裁量、人为干扰。”贵州省检察院信息中心主任冯涛深有感触。目前,三大数据系统深度应用于贵州省检察机关,其中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90后检察官助理苏渊告诉记者,“司法责任制让办案不再有层层审批,大数据成为我们的‘新拐杖’,办案同样有信心有底气。” “司法改革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既立足于发挥本地优势,也是发展形势所逼。如今,科技创新就像是撬动地球的杠杆,正在创造令人意想不到的奇迹。”贵州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表示,“要进一步找准大数据与政法各项工作的结合点,找到运用大数据破解司法体制改革难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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