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红十字会法5月8日起施行 强化对红十字会监督 依法从严治会擦亮“红十字”招牌
制图/李晓军 法制网记者 蒲晓磊 5月8日,是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也在这一天正式施行。 “我们相信,修订后的红十字会法必将在保护人类生命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事业、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说。 近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举行了红十字会法宣传贯彻座谈会。柳斌杰在座谈会上指出,红十字会是群众性的运动,红十字会的工作应该让更多的人了解和知道,让红十字会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这也是召开此次座谈会的主要目的。 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进学校常态化 北京华宇公益基金会专员、红十字青少年骨干志愿者代表杨洋,曾经是北京服装学院红十字会学生分会会长。去年从学校毕业后,杨洋选择继续从事这个被她称为“改变自己人生轨迹”的红十字工作。 “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总则部分明确强调,国家支持在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看到国家对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推动力度越来越大,我和小伙伴们都备受鼓舞。”杨洋说。 杨洋与红十字的结缘,始于2009年的高中阶段。 “当时在学校红十字会学会了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技能,还当上了校红十字会培训部部长,帮助更多的同学掌握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可以说,我和同学们都是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受益者。”杨洋回忆。 上大学后,杨洋加入到学校的红十字会,不仅和同学们一起普及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还积极开展防癌和禁毒的同伴教育、与同学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健康促进活动、符合红十字人道宗旨的志愿活动等。 杨洋笑着说,经常有朋友笑称自己是小太阳,说她的微信朋友圈充满了正能量。 “我们要通过普法,让每一位红十字青少年都了解自己的使命;我们愿尽己之微光将红十字传播给更多人,让更多人因此而受益,让这人道之路上的同行者越来越多。”杨洋的发言,赢得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对于杨洋的期盼,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表示予以支持。 “国家支持在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既是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素质和修养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红十字运动在我国发展的重要举措。”朱之文说。 朱之文称,教育部将以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为契机,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进学校、进军训、进课堂常态化,让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在德育、健康教育、救护培训等领域更好发挥作用,为此,将主要从依法做好学校红十字组织建设工作、打造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品牌、加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骨干的能力建设、利用高等医学院和附属医院资源等方面进行推进。 总会已开展监事会设立有关工作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指出,红十字会法的修订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重点问题,其中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强化了对红十字会的监督。 近些年来,由于在信息透明、监督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制度方面的缺失,中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针对这一问题,红十字会法完善了相关的监督机制,明确规定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监督等等。”张鸣起指出,通过这次法律的修订,力求红十字会能在完善的监督机制下健康发展。 红十字会法第八条规定,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中国社科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葛道顺认为,通过设立监事会,完善了非营利法人内部的治理结构,为我国红十字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科学决策和内部控制的基本规范。 “第八条的规定,形成了从决策、执行、监督相统一的内部权力运行与制度制约的均衡,确保红十字会能够在法律的轨道上充分落实和完成会员代表大会及各级政府委托的使命和任务,这是我国红十字会内部治理和红十字事业发展制度建设的一个大的跨越。”葛道顺说。 河南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王建民认为,红十字会法优化了红十字会内部监督治理结构,是本次修法的亮点之一。 “作为红十字工作者,我们真诚地欢迎社会监督、内部监督、法律监督、政府监督,只有建立起完备的监督体系和机制,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才能更好地保障红会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王建民指出。 “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只有深切感受到这一压力,并转化为主动改进工作的动力,才更加有助于提升红会的社会公信力。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的颁布和实施,要求我们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必须真正做到依法办事。”王建民说。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徐科介绍,根据法律规定,总会已经着手开展监事会设立的有关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意见,加强对地方红十字会设立监事会工作的指导。下一步,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 各级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监察制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推进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发布,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公信力。 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违反红十字会法行为的督查追责力度,坚持依法治会、从严治会,自觉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高红十字会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民政部门将抓紧梳理现行政策 如何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贯彻执行好红十字会法,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将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参与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等,纳入了法定职责。 与会者认为,红十字会法的上述规定,使红十字会的职责进一步明晰和完善。 对此,徐科强调,红十字会的职责增加了,责任也更重了。 “我们要根据这种新变化、新要求,切实加强救援、救助、救护的能力建设,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人道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徐科说。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指出,好的法律关键在于落实。 高晓兵介绍,近期民政部门将抓紧梳理现行政策,对于其中与红十字会法不抵触的要继续贯彻落实好,与红十字会法不一致的要及时修改完善。 除此之外,民政部还将从多个方面加大落实力度,贯彻执行好红十字会法,包括: 抓紧落实工作职责,本着于法有据、办事简便、各司其职、衔接配套的原则,对红十字会法涉及的民政部门职能进一步明确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积极主动作为,会同中国红十字总会等单位,支持和配合各级各类红十字会发挥独特作用,共同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和防灾减灾工作,支持配合各级各类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全面参与养老服务人员知识技能培训和医养结合服务。 参与开展红十字养老志愿服务,参与兴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参与开展对老年人的公益援助项目,支持和配合各级各类红十字会争取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扶持鼓励政策。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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