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试点今年“转正”将推向全国 占比不到1/3试点机构受案量达全国总数逾四成 法制网记者 张维 据国务院法制办统计,2016年,全国251家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20.8万件,其中,74家“两化”(即仲裁受理案件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单位在其中“贡献力巨大”。这些仲裁机构2016年共受理案件8.7万件,占全国受案总数的42.1%,同比增长26%。鉴于“两化”试点的成功,国务院法制办将于今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两化”工作。这是《法制日报》记者从4月28日在京召开的2017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赵振华介绍,2016年全国仲裁机构受案量实现了历史最大增量。“这不仅反映出经济社会发展与日俱增的纠纷解决需求,更能反映出仲裁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与日俱增的重要作用。” 仲裁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作用提升,与国务院法制办自2013年以来进行的“两化”试点工作密不可分。以2016年为例。占比不到三分之一的“两化”试点仲裁机构受案数量达到全国案件总数的42%,平均受案数为1187件,超出全国平均受案数356件。证券、期货、保险、银行、小额贷款等金融领域纠纷,电子商务、P2P等互联网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医疗事故赔偿、安全事故赔偿,学校、旅游、消费、物业、婚庆等纠纷,仲裁服务领域越来越宽。一些试点单位主动将仲裁服务触角延伸至基层,在农村设立“两化”工作站,为村民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四荒”土地使用权、种养殖合同争议,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誉。 “实践证明,'两化'工作已经提升并将全面提升我国仲裁工作的整体水平,'两化'符合我国仲裁工作的实际,契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能充分彰显仲裁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专业价值、社会价值和政治价值,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我国仲裁事业今后发展的方向。”赵振华说。 赵振华表示,从目前试点单位的情况来看,各仲裁机构对仲裁服务领域和纠纷解决方式的探索,并不是整齐划一的,而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从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出发开展的探索活动,服务的领域和切入点都各有特点。 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指出,仲裁机构要在“两化”精神的框架内,各自结合自身及当地的实际情况“能干什么干什么,不可简单模仿,生搬硬套”。 赵振华强调,在法律范围内创新是“两化”工作的重要途径。各仲裁机构在对仲裁服务领域和纠纷解决方式进行探索时,普遍遵循一条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探索。从试点情况看,各仲裁机构进行的探索相对集中在那些法律没有规定而社会有强烈需要的领域,如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医疗赔偿纠纷、房屋征收补偿纠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等涉及财产权益的部分。 “仲裁机构开展两化工作不能违反法律,对于法律没有规定的领域要积极探索,对于法律明确规定不由仲裁处理的纠纷,坚决禁止打着'两化'先行先试的旗号做违反法律的事情。”赵振华说。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长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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