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日电 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光辉今日今日介绍刑事速裁程序改革时指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期间,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速裁案件共56420件58500人,起诉周期从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5天左右。点击进入下一页点击进入下一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3月3日举行第四期“看得见的正义”高端网络访谈,邀请四位嘉宾围绕“深化司法改革”这一主题,介绍检察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有关情况。 2014年8月,全国人大授权在14个省的18个地区开展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试点。最高检会同最高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 王光辉介绍刑事速裁程序改革时指出,两年来,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在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积极配合下,试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深入推进改革试点,认真落实改革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平稳有序,现在试点已经结束。 王光辉介绍,试点期间,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速裁案件共56420件58500人,起诉周期从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5天左右,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进一步完善了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方面,王光辉介绍,2016年6月、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审议通过《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把速裁程序改革纳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在原来确定的18个试点地区继续试点。 王光辉介绍,最高检认真总结刑事速裁程序试点经验,会同最高法院等部门共同研究认罪认罚从宽具体制度设计,制定“两高三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并于2016年11月底召开会议部署开展试点。 王光辉介绍,围绕落实《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最高检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和会签具体改革文件,一些新的改革举措将陆续出台并付诸实施。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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