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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1.20”爆炸案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时间:2017-01-26 17:21:00 【字号 】 【关闭

  原标题:广西北海市检察院依法对“1.20”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姜某批准逮捕

  中国长安网1月26日电 据平安广西网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北海“1.20”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姜某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姜某因与马某、蔡某存在经济纠纷,为报复泄愤,姜某在网上及本市药店购买了制作爆炸物的材料并私自制作手电简形爆炸物2个,于2017年1月19日晚分别将爆炸物投放于马某所在的北海市高德镇双马机械厂停车场,以及错投至北海市石化路杨某房内。次日,马某的儿子马某清(10岁)以及杨某在捡拾、触碰爆炸物的过程中被炸伤。

  北海市“1.20”爆炸案发生后,北海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主动提前介入,与北海公安民警一起查看案发现场,充分了解案件经过,及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北海市公安局于2017年1月25日将犯罪嫌疑人姜某提请北海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北海市检察院于次日批准逮捕,高质、高效办理了此案。 (陈文峰 潘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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