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汾湖人民法庭关于物业管理的招标公告 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汾湖人民法庭委托,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其拟采购物业管理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YX2016-WJ-G-013号 2、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 3、服务期:叁年(以甲方通知人员全部进场提供全面物业管理服务日起开始计算)。 4、服务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汾湖人民法庭 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三级资质证书; 7、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22日16:00(北京时间) 2. 网上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6年8月22日16:00止(北京时间) 3. 各投标人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端(http://ggzy.was.gov.cn/wjhy/)进行该项目网上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 注册会员步骤:未成为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的各投标人首先须进行CA锁的办理和激活,以及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善单位信息,通过审核进入供应商诚信库成为会员,之后才能参与该项目的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第6点中《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技术咨询人员:吴青,咨询电话:18915517039; QQ号:1059989488 5. 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as.gov.cn/wjggzy/)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纸本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9月8日13 :00-13:30(北京时间) 2、网上投标文件和纸本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月8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4、接收人: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9月8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六、采购预算:壹佰万圆整(¥:1000000.00) 七、纸本投标文件 1、报名资格材料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本人到开标现场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单位的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报名资格资料经评审专家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评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2、商务标(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本人到开标现场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标一览表; (5)投标报价分项表; (商务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制作,必须满足评标要求。若投标人擅自改变格式及内容,影响评标,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纸本投标文件需保证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注:以上两套资料须分别装订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并分别装袋密封,商务标须单独装订密封,不能同报名资格材料装订一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前在接收地点将《报名资格材料》一份及《商务标》一份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须递交报名资格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即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将在评标结束后退回。投标单位的投标代表在开标现场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由公证处负责检查纸本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及核实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明。纸本投标文件不全或报名资格资料要求的原件(或公证件)不全或经公证处审核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八、网上投标文件请按投标人须知第14点投标文件的组成的要求进行制作。 九、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4日13:30(北京时间)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应在项目采购交易系统中提出,在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 十、 中标服务费 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万-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中标金额500万-1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45%;中标金额1000万-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25%的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30%)计算收取。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壹万圆整 2、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9月8日13:30(北京时间)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帐户名: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89060154800000246 开户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4、缴纳办法:投标人统一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方式,于交纳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室同其他资料一起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其他方式交纳无效。交纳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后,由代理机构现场开收据,未中标的,当场退回。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 十二、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5 % 十三、现场踏勘: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投标供应商需进行现场踏勘,统一踏勘时间:2016年8月23日9:30-11:30至现场进行踏勘,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现场踏勘请提前联系。 现场踏勘联系人: 刘庭长 联系电话:0512-63183701 十四、联系事项 1、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汾湖人民法庭 联系人: 刘庭长 联系电话:0512-63183701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 联系人:胡美芳 电话:0512-68361806 传真:0512-68360157 3、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备注: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单位: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8月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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