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6016131738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项目名称)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全省信息安全专项检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全省信息安全专项检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601613173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安全工作越来越得到国家及国税总局的重视,近年来总局不断加大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江苏地税也定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等级保护测评、安全检查以及渗透测试工作,不断发现各地市税务局信息系统存在的安全风险,各地市税务局在省局要求下积极开展了安全整改工作,全省地税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较前几年有着明显提升。 去年省局在全省范围内再次开展等级测评、安全检查以及渗透测试工作,结果显示各地市依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今年国家税务总局重新整理制定信息安全考核指标,其中加大对安全漏洞方面的考核比重,省局在总局的考核指标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各地市的安全考核指标。为促进各地市有效开展安全建设整改工作,全面发现各地市信息系统安全漏洞,省局决定对去年评测工作中发现风险较多的四家单位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工作,了解各地市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2、目标。 通过合规性检查,对各地市在去年信息等级测评过程中发现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促进各地市有效推进安全整改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主管部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标准要求;通过风险评估,查找各地市信息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通过“内、外”渗透测试,找到各地市信息系统存在的安全漏洞。为下一步信息安全整改工作的开展提供针对依据。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软件系统及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委托或代理投标; 3.2.3、本项目不得分包和转包; 3.2.4、投标人不得选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从2016年8月15日起至2016年8月23日止,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9月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月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2楼2205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9月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2楼2205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7.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重振 联系电话:025-83633453,13951800658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 7.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 徐工 联系电话:025-86632151 83311056 联系传真:025-86636057 邮 箱:363034672@qq.com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701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8.1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帐 号:10365000000305029 为了提高收退保证金工作效率,我公司财务启用了自动收退投标保证金的财务管理系统,该系统根据汇款单用途里的项目编号自动将款项归集到该项目项下,用途里只填写项目编号,不能出现文字或者其他字符。如果用途里没有项目编号或者书写不符合要求,系统会自动将款项退回原汇出账户,请投标人在汇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汇款用途栏只填写项目编号。并把电汇凭证的复印件胶装至投标文件中。 8.2、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壹份(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的电子文件确定同正本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如有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格式WORD2003版本及以下版本,确保可以读取)。(招标采购单位)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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