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防监控系统 招标编号:ZH2016-CZ08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政采代【2016】97号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投资金额1313590元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视频监控系统1套 2、监控中心1套 3、出入口管理系统1套 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标时查验原件)。 (3)具备贰级或以上《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开标时查验原件) (4)具备公安厅一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开标时查验原件) (5)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并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6)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开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7)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2日18:3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时,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标书费,每份300元(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开具从洛阳市税务部门领购的正式发票)。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27日09: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09:30分 七、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7月27日09:30分前 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市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八、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电话:郭先生0379-63369704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正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白先生6334668618639286186 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Y0405 电子邮箱:zhhzxgs@163.com 监督单位:洛阳市财政局0379-63259707 十、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上公布。 洛阳市正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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