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停高清电子抓拍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HTZCJZTP2016-073 委托代理编号:HTZC2016080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湖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壹级资质。 2)本次项目采购的前端球机设备要具有超低照度,现场环境有微光就能彩色成像的功能,且必须与现有卡口,电警系统(原后台系统设备品牌为海康威视)完全兼容,能接入上级公安机关的处罚系统平台和治安防控平台,确保数据上传和大队违法处罚正常使用。 3)为确保产品服务高效、便捷,要求本次项目所投电警主要设备(手动抓拍球机、自动抓拍球机、高清红外摄像机、自动抓拍球机图片处理单元、网络控制键盘)为同一品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转给第三方承建。 5)中标人须在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建成使用。 6)中标人在该项目建成后免费维护三年。 7)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1个月内后付30%的款项,2017年2月份前付30%的款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1年付40%的款项,如果没有在会同县当地建立售后维护点,则延后支付40%的款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应 提 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 6、其他说明。提交证明材料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活动。 六、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 13974582823 地 址:会同县将军中路 采购代理机构: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745-8852710 传 真:0745-8852763 地 址: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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