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韶关学院 的委托,对 韶关学院2016-2018年通勤车租赁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01-156030-0008-1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学院2016-2018年通勤车租赁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4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 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3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原件核查) 2) 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3)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2月04日 至 2016年02月2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35号百货大厦3层南面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6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35号百货大厦3层南面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26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35号百货大厦3层南面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2 月 04 日 至 2016 年 02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3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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