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专项处置机构(评估、拍卖)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01-20 [2016]003号
采购编号:BGPC-G15174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财政局 第1包:车辆鉴定评估
第2包:车辆拍卖
采购用途:公车评估、拍卖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1包、第2包: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的资格声明;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8、第1包:北京市商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第2包:北京市商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分。第1包:价格:20分;投标人情况:35分;总体服务方案:10分;项目进度计划:6分;车辆鉴定评估程序:10分;专项服务小组技术配备:8分;投标人拥有的信息化管理手段:6分;应急预案:5分。第2包:价格:10分;投标人情况:47分;总体服务方案:7分;项目进度计划:5分;车辆拍卖程序:4分;专项服务小组技术配备:3分;信息化能力:5分;相关服务措施:9分;办公与经营条件:7分;应急预案:3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为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中标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1月20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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