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配套学生家具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01-04 [2016]001号
采购编号:BGPC-GH16001 采购人名称:北京建筑大学 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第一包10号楼配套学生家具1批;第二包8号楼配套学生家具1批。 采购用途:教学,生活 对第一包和第二包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4、投标人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还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因本采购项目中所有家具未办理申报手续,所投货物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货物或服务,否则应对其价格构成情况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评审中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时,有权利要求投标人在一定期限内做出澄清或解释。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所做的澄清或者解释不能被接受,有权利拒绝其中标。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为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中标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摆样时间:2016年1月25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4:30 摆样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指定地点。 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 13901308242 如投标人不仅参加第一包10号楼配套学生家具的投标,同时还参加第二包8号楼配套学生家具的投标,此投标人现场摆样的产品可提供一包的品种及对应的数量。 退样:未中标样品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退还,未按规定时间领回样品,视同放弃。中标样品由买方封样保存,作为验收依据。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月26日 上午 10时(北京时间)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4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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