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流动污染源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11-18 [2015]156号
采购编号:BGPC-G15118-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采购用途:办公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的资格声明;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分。其中价格:30分;技术、方案:48分;售后服务 :10分;业绩:10分;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2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为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中标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联系人:周工(87856027)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8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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