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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中心智能化工程建设招标

时间:2017-08-29 10:14:00 【字号 】 【关闭

1. 招标条件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2015]16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智能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建设工程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矿山坡51#,总建筑面积30790㎡,分两期完成 (一期9513㎡,剩下作为二期工程),总投资16024万元。本项招标金额约24万元。

2.2设计周期:本次设计服务周期为签订设计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3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审批手续以及现场施工配合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计算机网络系统、通信、综合布线(内外网、设备网)、电视电话、广播背景音乐、呼叫对讲及显示系统(不包括床旁呼叫系统)、信息发布、智能会议、车库管理(包括车位引导)、电子巡更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排队叫号、门禁一卡通、紧急报警、自助挂号、分诊系统、楼宇控制、能源控制、智能照明、能耗计量、无线对讲系统、系统集成、机房工程、示教系统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执行且同时满足《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58-2014版规定、“沙坪坝区应急防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社会行业单位视频图像系统技术方案审核的实施意见”(沙平联办发[2011]12号)文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近年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招标资料、答疑、补遗、招标控制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信息。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见当天电子展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 www.cpc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科尔国际大厦16-11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67658395 电 话:023-62623037-822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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