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HZFCG-Z2017036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视频监控联网设备(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65.89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七、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Z2017036宁海县茶院乡人民政府视频监控联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八、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6500元。 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11:30,各投标单位以非现金形式(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如想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把相关单据盖上公章,传真到:0574-65131828,传真完成后,电话0574-65131827查询。 5.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请到五楼大厅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0574-65131827,传真号码:0574-65131828)。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4日9:00。 十、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nhztb.gov.cn ) 宁波政府采购网( http://www.nbzfcg.cn )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十三、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8月23日-8月29日,投标人可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23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至2017年8月23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23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采购人:宁海县茶院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海县茶院乡茶院村 联系人:胡剑 联系电话:13605785125 传真号码:0574-65123935 采购代理机构: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六楼 联系人:高凤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574-65131832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23日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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