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GZSW17162HG2007CC 三、采购项目名称:惠东等四座中波转播台发射机更新改造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2,67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次采购为惠东、肇庆、饶平、江门等四座中波转播台的中波发射机,所购设备要求采用目前最新技术和工艺,全面实现广播发射的数字化、自动化及网络化,设备稳定可靠,符合行业的规范标准。 1、采购设备清单:
2、设备总体要求: 发射机具波段调整功能,调整范围为中波的全频段;发射机电路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电路板接插件须镀金,主要元器件质量要安全、可靠;发射机箱的密实性好,后进上出风设计;36V以下固定直流供电须为开关电源;射频匹配电感须为紫铜材外表酸洗钝化处理,正常调整使用情况下5年内紫铜层无显露,线圈不变形。 2.1 10kw发射机为全固态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发射方式A3E,调制方式为数字幅度调制(DAM); 3kw和1kw发射机为脉宽调制中波发射机,发射方式A3E,调制方式为脉宽调制(PDM)。 2.2 发射机外形尺寸要求: 10kW发射机外形尺寸:1830(宽)×1980(高)×910(深)(mm); 3kw和1kW发射机外形尺寸:660(宽)×1980(高)×700(深)(mm)。 2.3 工作频率范围:531kHz~1602kHz。 2.4 电源输入:380VAC ±10%,三相四线,50Hz。 2.5 功率因素:≥0.95。 2.6 发射机载波功率及载波频率: 2.6.1 载波功率分别为10kw、3kw、1kw,可预置并连续可调; 2.6.2 10kW发射机载波频率为1206kHz、900kHz和848kHz; 3kW发射机载波频率为1008kHz、612kHz、1170kHz、1422kHz、846kHz和747kHz; 1kW发射机载波频率为1170kHz和1557kHz。 2.7 连续调制能力:额定功率时,可正弦波100%连续调制。 2.8 音频输入:音频模拟输入为600Ω,平衡输入,电平 -10~+20dB(±3dB可调)。 2.9 发射机射频输出: 2.9.1 输出阻抗:50Ω,不平衡; 2.9.2 输出口法兰:采购人指定。 2.10 发射机监控接口:免费提供计算机控制接口协议(通讯协议接口为RS422或RS232方式),并负责与台内现有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兼容。 2.11 连续工作能力:大于24小时。 2.12 冷却方式:强制风冷。 2.13 环境温度:-10℃~+45℃。 2.14 湿度范围:0~95%。 2.15 发射机的可维护性: 2.15.1 发生故障时,发射机具有运行状态及故障记录能力; 2.15.2 具有故障自诊断能力,便于工作人员故障定位; 2.15.3 有告警信号,并可方便地通过发射机的友好人机界面查询故障部位和故障原因。 2.16 发射机功放级要求:为便于发射机设备维护,功放级模块需为宽频段设计,可在531kHz~1602kHz全中波频段工作。 2.17 机箱应采用前后向开门方式,可与其它发射机等设备无间隙并列排放。 2.18 10kw发射机应具有模拟/数字同播或数字广播的适配器接口板,可实现Drm数字广播或Drm/DAM同播,并附专利证书及用户,用户使用意见。 2.19 10kw发射机应采用循环调制方式,射频功放单元轮流工作,功放单元可自动检测,当功放模块出现故障时可自动退出,并由其它模块自动替补。同时每块功放模块故障时,应在机器前面板上发出报警信号。 2.20 应具有内置式音频处理器,具有输入输出音频电平大小指示,并具有AES/EBU数字音频 接口。 3、技术指标要求(采用GY/T 225-2007测试方法): 3.1 整机效率:≥80%(额定载波功率,加100%调制); 3.2 信噪比:≥62dB(1kHz,调制度为100%); 3.3 谐波失真:≤1%(50Hz~10kHz,调制度为90%); 3.4 频率响应:±0.5dB(50Hz~10kHz,调制度为50%); 3.5 频率容限:≤ 1Hz; 3.6 正负调幅不对称度:≤2%; 3.7 载波跌落≤2%(1kHz,信号调制度为100%); 3.8 正峰调制能力:≥135%; 3.9 杂散发射:≤-60dB; 3.10 方波倾斜与过冲:过冲≤2%(400kHz,调制度为80%),倾斜≤3%(40Hz,调制度为80%); 3.11 最大长时间调制度试验:1kHz正弦波信号,调制度为100%,连续工作30分钟,设备无异常; 3.12 冲击试验:1kHz正弦波信号,调制度在短时间内达135%,冲击5次,设备无异常。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惠东等四座中波转播台发射机更新改造项目于2017年6月27日发布采购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共有3家供应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8日14:30止,只有1家供应商(哈尔滨广播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家数不满足法定家数,故采购失败。本项目再次于2017年7月19日在以上媒体发布采购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只有1家供应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14:30止,只有1家供应商(哈尔滨广播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家数不满足法定家数,故采购失败。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一家供应商(哈尔滨广播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一)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哈尔滨广播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2号对俄产业园2A栋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冯锡增 工作单位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职称 高工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何敬廉 工作单位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职称 高工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肖幸伟 工作单位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职称 高工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广东省中波转播台正在使用的中波发射机除极少数是进口产品外,其余大部分是国产产品,且全部是哈尔滨广播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全固态中波发射机(以下简称哈广机)。广东省中波转播台正在使用的自动播出监控系统是基于哈广机为样本进行设计和研制的,所以,采用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不仅有利于组建统一的、协调的播出发射系统,便于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以及元器件的备份配置,而且有利于与自动播出监控系统兼容,不需要重新研发、调试就可以正常使用。 鉴于本项目两次公开招标采购失败,均只有1家供应商(哈尔滨广播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投标文件,项目在公告期间也没有收到质疑文件,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因此,参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家组一致建议通过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邀请哈尔滨广播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参与谈判)。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1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0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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