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金沙公司商务开发项目3#、4#、5#楼(滨湖派出所)弱电工程坛政采2017-B0602(公)-04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项目预算330万元。主要建设范围包括:综合布线子系统、高清视频监控子系统、门禁报警子系统、会议子系统、勤务指挥中心大屏及信息发布子系统、桌面云虚拟化子系统的线路管道及定制设备的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参加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 3、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4、投标人必须为国有综合网络运营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凭证; 2、投标人必须为国有综合网络运营商; 3、提供近3年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其他相关资料。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8日— 7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11室(金坛区清风路1号(原金山路168号))。 六、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8月9日下午2:00-2:30。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3室。投标文件接收人:杨先生、沈先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下午2:30。开标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3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82339221(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0519-82396198 联系地址:金坛区清风路1号(原金山路168号)。 邮政编码:213200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其他应说明事项: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收款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金坛市支行华城分理处,帐号:32001626442051111045。如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 3、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现金):中标金额的10%。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 |
工程招标
权威发布
中央
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