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编号:1641STC61697 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 采购用途:自用 4. 招标内容和数量:
投标必须针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不允许拆分投标。 5.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6. 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不接受进口产品,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9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制作成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1211504881@qq.com)。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9.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月20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 投标地点、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 11.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zhoucd@sinosteel.com。 12.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包括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60分,投标报价30分。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地址:门头沟区滨河路74号 联系方式:010-61868123 联系人:王海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联系方式:010-62688251 项目联系人:龚亚昭(标书发售)、周常迪、尹皓 联系方式:010-62686384(标书发售)、010-62688241、62688251 传真:010-62688250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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