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 档案信息化服务第二期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8-146019-0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档案信息化服务第二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采购内容。 2、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375万页档案数字化加工及质检工作。 3、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投标人应对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的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投标人为分公司身份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投标人须在具备档案局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档案局出具的备案回执 4、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起止时间范围是: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有效期两个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8月31日 至 2016年09月0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楼8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1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21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8 月 31 日 至 2016 年 09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0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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