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6-PKZCPPP08】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南京市浦口区秋江路建设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并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秋江路建设工程PPP项目 标书编号:2016-PKZCPPP0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浦口经济开发区。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秋江路,起于沿山大道,止于滨江大道。道路全长约6.8km,宽50m,两侧各10m绿化带。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投资估算约136004.7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暂定为84885.44万元),具体以审计数据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公告。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投标。本项目采购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竞争。 资格预审过程中,采用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通过资格预审后在采购投标过程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工作,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09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9:30-12:00、13:30-16:30 (北京时间)前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223号苏交科集团一楼东领取招标文件,标书领取联系人:汪琼,电话:025-86577870。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附件一)并按要求于2016年9月15日前(含当日)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4550277)。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发函,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09月21日上午9:0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1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苑路9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磊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苑路9号)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省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沈沁 电 话:025-68558285 项目咨询机构: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青 电话:025-84550277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磊 电 话:025-58311896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01室(南京市浦口区江苑路9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咨询、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7份;U盘份数:1份。 九、本次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柒佰万元整(人民币27,000,000元)。 户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账号:481958216886。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出的银行本票(同城)、汇票(异地,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提交。采购中心不接受转账、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30日
附件一投标确认函 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将参与贵中心_____项目将于__月__日开标的编号为_____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代表): 联系电话: _______(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确认函传真号码:025-84550277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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