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CGX201611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16年08月29日
经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6TCGP(064)号审批单批准,受太仓市气象局委托,我中心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区域自动气象站和农田小气候观测站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五要素自动气象站及附属设备 五套 七要素自动气象站及附属设备 一套 农田小气候观测站及附属设备 一套 项目预算:本次招标项目预算为823000元整。
采购需求: 一、设备要求: 区域自动气象站和农田小气候观测站设备
二、数量和说明: 五套五要素自动气象站及附属设备 一套七要素自动气象站及附属设备 一套农田小气候观测站及附属设备
三、安装地点: 城市热岛效应监测点和浏河镇为农服务示范点
四、采购清单 五要素自动气象站及附属设备
七要素自动气象站及附属设备
农田小气候观测站及附属设备
五、技术参数 五要素、七要素自动气象站及附属设备
农田小气候观测站及附属设备
六、系统建设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要选用国际知名品牌的元器件,生产过程中进行严格质量控制,出厂前要经采购人严格测试和检查,确保设备长期稳定、可靠地运行。 2、整机耐高低温、精度高、运行稳定可靠。 3、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可靠性指标,并指出可能出现的系统故障及建议的改正措施: 平均无故障时间大于3000hr(MTBF) 平均维修时间≤40min(MTTR) (二)数据采集器:数据采样速率及算法必须符合中国气象局颁发的《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有关规定;完成数据的接收、数据处理、数据存储和数据实时上传。数据存储至少能保存6个月全要素分钟数据。 (三)数据通讯组件:能够使用双绞线(RS232/RS485串口)及串口隔离组件与终端机进行有线直连通讯;能够使用GPRS通讯模块与中心站交换数据,满足同时向2个以上的中心站交换数据(提供通讯模块的说明书)。 (四)防雷组件:具有直击雷及感应雷的防护措施,能够对各传感器信号通道进行有效的防雷保护。 (五)机箱:机箱应美观大方,具有必要的防锈及防腐蚀措施、良好的散热、密封、防尘和防盗等功能。防盗功能要求:一般人用一般工具在一个小时内打不开、拿不走。 (六)风杆及附属配件技术要求:合金10米主杆体,无拉线、可放倒、预埋件及相关技术软件等 (七)电源系统:供电系统采用太阳能供电具有双层电源防雷保护,在连续阴雨无日照情况下,蓄电池能保证采集系统正常工作至少15天;所使用蓄电池至少一年半内不需要进行更换。供应商应提供设备所需电源种类、耗电量、电压及地线要求。 (八)数据中心站软件支持:能够与原中心站软件无缝兼容
(一)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免费保修期要求2年。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设备整机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其中包括所有故障部件的免费更换及整套系统故障的现场维修(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整套系统在免费保修期外的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二)投标文件应包含免费保修期外所提供的备件及耗材清单,且所提供的设备价格水平不高于本次的价格水平,供货期不超过1个月。 (三)设备在安装调试及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最终用户函电后,2小时内作出答复,48小时内排除故障。被服务方向供应商现场人员提供食宿条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八、服务要求 (一)运输、安装和调试 1、供应商须在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将设备运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2、设备的精密部件要用木箱包装,箱内应有填充物,以防振动。箱外要有防水、朝上标记或“小心轻放”字样。一般不易损坏的零部件可用纸箱或其它方式包装。如因供应商包装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和丢失,应由供应商负责免费修复或补缺,因此而拖延的工期,按照延迟发货对待。 3、供应商负责设备的安装。施工前供应商须主动与采购人协商制定工程进度表,并在施工前对施工地点进行现场勘察,以保证按进度施工。 4、供应商提出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和方法,并提供相应的仪器和工具。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由供应商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采购人验收。 5、系统测试的条款应与技术规范一致。基于以上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测试条件,方法和过程的草案,最终测试文件由双方共同拟定。测试内容应至少包括:设备性能测试、设备拷机及例行试验、其它测试等。系统测试由采购人完成,供应商应给予配合。如果系统测试没有满足测试文件的要求,须重新测试。 (二)验收、开通和试运行 1、设备出厂前,采购人将派技术人员到供应商工厂进行出厂检验。供应商须提供出厂检验项目指标、测试程序和检验方法供采购人参考,采购人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修改。 2、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开箱验收,如供应商届时不派人到场,则验收结果应以供应商的验收报告为准。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产品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产品说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和计量检定证书并附有测试数据)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3、设备安装、调试并经过整机在线检测达到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指标后,可进行初步验收。验收规范(包括项目、指标、方式和测试仪器等)应由供应商在前一个月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和以及采购人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验收测试合格后,双方签署初验合格协议,设备进入试运行期。 4、设备经过2个月试运行期,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原因造成不达标,允许供应商更换或进行修复,但试运行期另加2个月,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证书。 九、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品牌、型号等仅供参考,投标人须明确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等;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和使用的材料的清单,提供说明书。 2、报价要求:投标总价一次报定,包括完成该标的物的全部内容的设备、材料、保险、运费、安装、调试、检测、售后服务、劳保、各种税费、质保期间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3、货物到达采购方后,供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调试及操作培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验收标准:项目安装后,需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应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只有在项目完全正常运转和招标人确认后,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书1正1副,自行装订成册后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 1、单位名称、询价编号 、所投标段号(如同时有多个标段时)、投标单位的商务资料(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传真等); 2、投标函、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经销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015年12月份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12月利润表复印件 4、详细的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实施细则、响应时间等、免费质保期的三包承诺) 5、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前来投标的可不提交); 6、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详细技术参数、性能及详细配置清单等说明及资料。 7、所报产品的单价、汇总价; 8、所投设备的技术偏离表 9、《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0、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资料 四、时间及地点安排 1、招标文件发布:自招标公告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在“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zfcg.suzhou.gov.cn。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见招标文件)并于2016年9月1日前按要求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tcczcgwxj@126.com,邮件主题格式:“TZCGX201611号—XXX公司”,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补充公告。 2、接收标书时间:请投标单位于2016年9月7日14:00(北京时间) 之前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自制询价响应文件,盖章密封送至我中心,投标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为无效报价。 3、开标时间:2016年9月7日14:00(北京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标书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及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我中心在开标当日将在三楼电子大屏幕上对具体开、评标间进行明确,请投标商注意当天大屏幕信息或与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五、综合说明 1、技术要求 (1)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所有报价设备技术参数应至少达到采购文件要求,采购文件要求中若有涉及品牌或品牌导向的,仅作参考。 (2)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并保证该产品确系原厂制造,同时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书、技术性能说明书、有关部门的检测测试报告、质量标准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 2、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在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将设备运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运费由供应商承担。发货前应书面通知甲方;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将标的物送到甲方所在地。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供货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供方需负责投标产品的供货、运输、仓储、发货、送货、保险、运费(包括上下力费)、各种税费、安装、调试、安保、专利技术及质保等,投标产品安装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供方需负责包修、包退、包换。 (2)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②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3、付款方式: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按合同总价支付30%的预付款,待全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后60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按合同总价支付60%的货款,余款10%在验收合格满质保维护期后,无质量问题,由需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一次性付清。
4、售后服务 ①保修期限:质保维护期为 贰 年。 ②保修期内机组发生任何异常性故障,供货单位均需承诺免费为采购单位提供维修服务,且24小时到达现场处理(如遇防汛这类的特殊情况,供货单位应根据特殊情况提供相对应的解决方案,并向采购单位提供义务保修服务)。 5、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符合采购要求,且不超过财政预算总额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注: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6、各投标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真实有效,如因各投标商的响应文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商自行承担。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其废标。 7、成交供应商应在全部设备到位、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向采购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附下列材料: a、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执一份); b、合格的发票; c、太仓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8、货物报价: (1)报价单位应用人民币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本公告(货物需求)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报价单位必须对本公告(货物需求)中所列的货物整个标段进行报价。报价单位可以用技术规格等于或高于同类品种的货物进行报价。 (6)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填写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和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必须与制造厂家公布或确认的内容保持一致。 9、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招标采购相关信息将发布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请各供应商留意网上公告和最新信息; 11、本次询价最终解释权归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其它说明: 1、供应商交纳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按本询价书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指定账户;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拒收现金)在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3号楼4楼3411室,0512-53517828),否则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2、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9000元整 , 账户:户名: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489758214425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仓新区支行 3、各响应单位在电汇时必须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所响应招标文件的编号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5、各投标单位请提前到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或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届时凭收据或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递交响应文件。 6、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⑴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本项目投标有效期60天),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⑵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⑶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⑷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5)投标人对本项目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3407室 联系人: 吴迅捷 电 话:0512-53529857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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