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提档升级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SZRHAH2016-Y-G-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授权,由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苏州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提档升级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提档升级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二、项目授权主体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1、项目模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协议期15年(建设期5年,运营期10年)。确定社会资本方后,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签署PPP合作协议。社会资本方作为本项目的出资主体,负责全部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并履行合同中的约束条款,政府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行使监管权。 2、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971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70617.4万元,建设期利息100382.6万元。所需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自筹或银行贷款解决。 3、项目内容:包括提升改造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 (1)提升改造工程 苏州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提档升级项目四个片区,涉及146家企业,涉及征收的土地面积237.72万平方米(约3565.8亩)。 (2)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区域范围拟新建道路29条(包括22座桥),宽度在12~45米之间,总长度约25089米(道路总面积约65.8万平方米)、驳岸总长度约为13230米、电缆通道25089米、围墙7300米、景观绿化8.19万平方米、场地平整451万平方米、管网迁移(水电煤气等迁移)451万平方米。 4、建设工期:5年。 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2亿元人民币,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经营异常、被有关单位列为失信单位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应证明其自身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以满足所投标的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要求; 3、投标人2015年末实收资本不少于12亿元人民币,2015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4、投标人应具备为标的项目提供包括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 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6、已通过本项目PPP资格预审,取得本次投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单位。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八、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PPP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九、评标方法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9日9时30分(同时提交验证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7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2016年9月1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7楼会议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监督电话 2、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83。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7楼 电话:0512-66680763
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兴浩 电 话:13776066762
日期: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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