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采购的渠田河小流域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及增氧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HXDL2016-N-G-012号 2、招标货物名称及范围:渠田河小流域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及增氧项目 3、招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4、治理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实施计划详见第四章招标书。 5、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肆佰捌拾万圆; 人民币(小写):4800000.00元; 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投标人须为河道基底生态修复加微生物制剂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9)投标人若为销售企业则须提供针对本次招标活动由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 (10)投标人在苏州(苏州包括四县市)必须有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场所,如投标人非苏州市注册的,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市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 (11)报名经办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 (1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本项目不接收进口产品。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有效材料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则该项取消); (3)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4)代理人身份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5)针对本次招标活动由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销售企业提供); (6)非苏州市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苏州有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场所的证明资料(提供自有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拥有房产证明复印件);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09月07 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1室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以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报名合格后汇款,否则报名费用不予以退还;因邮寄而导致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文件的遗失等责任与招标采购人无关,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售 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1室 汇款银行及账号:中行东环路支行 520958193351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娟 (0512)69560667 汇款及保证金查询联系电话:(0512)69560665 8、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山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徐青 联系电话:0512-68253536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楼1201室 邮 编:215021 联 系 人:田娟 张涵文 联系电话:(0512)69560667 9、答疑时间:2016年09月02 日(书面答疑) 10、投标开标时间 投标时间:2016年09月20 日下午13:00-13:3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 20 日下午13:30整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0 日下午13:30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9号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山街道办事处4楼408会议室 1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12、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13、苏州市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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