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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办公大楼物业管理的谈判公告

时间:2016-08-25 00:00:00 【字号 】 【关闭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办公大楼物业管理的谈判公告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新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 采购编号:SZYX2016-T-018

2、? 采购内容:新办公大楼物业管理

3、?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十二个月(具体时间甲方另行通知)

4、? 采购预算:人民币柒拾叁万伍仟元整(¥735000.00)

5、?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响应单位具有物业管理贰级及以上资质及餐饮服务许可证;

8.? 非苏州市注册的单位,在苏州大市须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合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如为自有,则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如为租赁,则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并提供人员的社保证明等材料);

9.? 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 谈判文件获取:

1.? 发售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如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登记后方可参加。

2.? 发售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 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以下报名材料,所有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均须携带至报名现场备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经办人须为该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3)? 响应单位具有物业管理贰级及以上资质及餐饮服务许可证;

(4)? 非苏州市注册的单位,在苏州大市须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合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如为自有,则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如为租赁,则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并提供人员的社保证明等材料);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谈判时间及地点:

1.? 递交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8月31日13:00—13:30

2.? 谈判时间:2016年8月31日13:30

3.? 谈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8、? 统一踏勘时间:

2016年8月30日16:30-17:00至采购方指定现场进行踏勘。响应单位在踏勘现场时对现场环境进行充分的了解,以便于了解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响应方案。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采购方联系人:周坚,联系电话:0512-68611761,过时不再另行安排。

9、? 联系及监督: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临、金健,联系电话/传真:68361806、68364647*8003、8004/68360157

采购人联系人:周坚,联系电话:0512-68611761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68615855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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