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港市公安局新增监控点位光纤租赁服务 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新增监控点位光纤租赁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SZRFZ2016-Z-T-003号 二、谈判内容:新增监控点位光纤租赁(具体见谈判采购文件) 三、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自采购邀请函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8月30日16:00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四、谈判响应单位报名要求: (一)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 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具有基础电信业务或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的经营范围; 3. 在苏州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及专业人员;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谈判响应单位报名材料要求(以下所有有效材料应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 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书面承诺); 3. 非苏州地区注册的响应单位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稳定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如响应单位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与售后服务机构的协议(协议需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的公章)、场地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投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五、谈判时间、地点: 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1日14:00(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谈判时间:2016年9月1日14:0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 六、谈判保证金及采购预算: 1、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缴纳方式:谈判响应单位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必须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6时前,以谈判响应单位的名义,按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谈判采购文件指定账户;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仅对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账 户 名: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89060154740009631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3、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 七、联系单位: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公安局 联系人:倪茂华 联系电话:13801568701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秀萍 联系电话:0512-68136997 传真:0512-68136997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99号钻石广场2号楼609室 邮政编码:215011 八、其他说明事项: 1、请各单位领取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2、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3、张家港财政局采购办监督电话:0512-58699062 4、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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